老師,畢業于08年后在兩個私人公司上班,未簽訂正式勞動合同,這樣算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嗎?如果算要提供什么證明?
回復: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憑勞動合同證明其基層工作經歷,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月份起算(對于普通高校畢業生而言,該勞動合同的起始月份應晚于畢業時間,在讀期間內的工作即使簽定過勞動合同,也只屬于社會實踐,不計為基層經歷時間)。注:本處所稱的“勞動合同”指的是合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合法勞動合同應具備的主要條款有: 1.用人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2.勞動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3.勞動合同期限;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6.勞動報酬;7.社會保險;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9.法律、法規規定應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只要具備上述9項條款的勞動合同,即可視為合法勞動合同,不必經過勞動部門認證,不必按照勞動部門的合同樣本格式設計(即:具備以上9項條款的勞動合同,即使是手寫的,也予認可。以上9項條款有時是在合同或者其他證明材料里分開表述,如保險有單獨的保險單,也予以認可)。雖不完全具備上述9項條款但經過勞動部門認證的勞動合同,視為合法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