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教育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2013年度全省行政執法資格考試組織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2〕178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度全省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專業法律知識)組織工作的通知》(閩政法〔2013〕2號)精神,現就我省教育系統組織參加2013年度行政執法資格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全省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將于2013年4月21日舉行。我廳將于3月中旬組織教育系統考前培訓,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各設區市教育局按照閩政辦〔2012〕178號文件要求,認真做好考試的組織工作。
二、2013年度全省行政執法資格考試分為綜合法律知識考試和專業法律知識考試。其中,教育專業法律知識考試內容為教育行政執法人員從事行政執法活動應當掌握的基礎性教育專業法律知識。主要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資格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幼兒園管理條例》、《教育督導條例》、《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條例》、《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福建省學校安全管理條例》、《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福建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等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
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3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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