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統一部署,鎮江市各級機關、參照管理單位和駐鎮省垂直管理機構面向社會考試錄用410名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對象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間出生。出生年月日計算方法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碩士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以及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2年2月22日以后出生)。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及按人民警察要求招錄人員)職位的,年齡按照《關于調整公安機關和監獄及勞動教養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齡的通知》要求執行;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報考公安人民警察、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和按人民警察要求招錄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江蘇省公安機關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條件;報考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還須具備《江蘇省司法行政系統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條件;
7、具有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
(二)招考對象
1、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聘期內省選聘的大學生村官、參加“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兩年內的志愿者、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如配偶戶籍在我市夫妻分居兩地者、父母戶籍在我市身邊無子女者、符合隨軍條件的我市駐軍軍人配偶等)和報考職位專業要求為“公安類”的人員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員報考限鎮江市(含轄市區)戶籍(指社會人員)或生源(指應屆畢業生)。
2、定向招考大學生村官的職位,招考對象為:本市聘期已滿3年且考核合格,現仍在本市村(社區)任職的省、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
3、定向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招考對象為:各轄市區轄區內工作表現優秀、任職滿2年的現任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不含省、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皟炐恪弊C明由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出具。
4、下列人員不得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后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畢業生、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與本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招考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均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8月31日。
二、報名辦法
(一)報考職位查詢
具體考錄計劃職位、考試類別和資格條件等詳見《鎮江市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簡介表》?!舵偨?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簡介表》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中共鎮江市委組織部網站(www.zjdj.gov.cn)、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rss.zhenjiang.gov.cn)、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網站(www.zjrsks.com.cn)、鎮江人才在線網站(www.hrol.cn)。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網址: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網站www.zjrsks.com.cn。
報考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和電子照片,報名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和電子照片審核后,進行繳費,只有資格初審和電子照片審核都通過,且完成繳費(繳費確認是否成功完成以報名系統中的最終繳費狀態為準),網上報名方視為成功。報考人員可在省內選擇考區參加筆試。選擇異地考試的考生照片上傳和繳費通過報名網站進行。報考人員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為2013年2月22日09:00-2月28日16:00;資格初審時間為2013年2月22日09:00-3月1日16:00;繳費時間為2013年2月22日09:00-3月2日16:00。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招考單位根據考生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2、報考人員在全省范圍內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資格審查時所用身份證的號碼必須與筆試、面試、體檢、錄用等環節使用身份證的號碼一致;資格初審期間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3、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按規定的程序辦法核減招考計劃,直至取消該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補報名時間:3月4日9:00-16:00。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先行網上繳費確認并參加筆試后,于2013年3月25日-26日攜有關證明到筆試所在地考務機構,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退還報名費。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2013年3月19日-23日,報考人員要按規定時間在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聯系解決。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公共科目筆試分A、B、C三類。
A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兩科。
C類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兩科。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考試范圍見《江蘇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荚嚧缶V可到報名網站查閱。
筆試時間為2013年3月24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08:00-09:30《公共基礎知識》(A、B、C)
10:10-11:5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B、C)
下午14:00-16:30《申論》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二)面試。筆試后,根據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的各類職位最低合格分數線,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
面試前,須對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相關網站公布。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的材料:
1、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需攜帶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2、社會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經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也可在體檢前提供)等相關證件;
3、需減免考試費用的特困考生、按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考生應提供有關證明;
4、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5、軍隊轉業干部、復員退伍軍人提供安置地的戶籍證明或身份證;
6、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其中國家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證書,可提供相應等級的合格證書或425分(含)以上國家大學英語考試成績。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面試由省統一組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面試時形不成競爭的職位,面試成績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四、體檢考察和公示錄用
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按職位擬錄用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如筆試成績又相同,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公安監獄勞教系統職位(含按人民警察要求招錄職位)、法院(檢察院)法警職位,體檢和體能測評在面試前進行。體檢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體能測評按《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執行。其他職位體檢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政審)。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等出現職位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
考察(政審)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在中共鎮江市委組織部網站、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中心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符合錄用條件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被錄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負責處理。2013年應屆畢業生領取錄用通知書時,須提供畢業學歷(學位)證書,2013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招考職位所需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錄用后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五、紀律與監督
考試錄用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對弄虛作假、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政策咨詢電話:0511-84403293、0511-84435702;
網上報名及技術咨詢電話:0511-84425552;
監督電話:0511-85340500。
中共鎮江市委組織部 鎮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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