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2012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各專業類別數據的統計分析,經與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部門研究,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各級別各專業各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45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75分)。
二、請根據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各科目成績進行復核,經與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教育與考試中心核準相應數據后,按要求逐項填寫2012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情況統計表(見附件),于2月22日前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為發放相應專業類別資格(水平)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抓緊做好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并做好2013年上半年考試的各項準備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3年1月25日
附件:2012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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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下半年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情況統計表.doc》來源于山東人事信息考試網,最近更新201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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