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如果說這次所有的證件都要5月12日以前取得,那么我們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都是6月到7月份才能拿得到,要是資格復審時我們還拿不到畢業證書,那么我們又不是成了填報虛假信息了嗎?如果這不構成填報虛假信息的話,那么那些省級優秀畢業生的證書也不應該必須在5月12日之前才對,省級優秀畢業生加分對象好像對應屆畢業生不起作用,不知道招聘方是出于什么目的,才規定這些模棱兩可的條件。
回復:應屆畢業生還沒有獲得畢業證的,可以使用學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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