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來源:淮安人事考試網 閱讀:954 次 日期:2013-01-18 16: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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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市直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國家稅務局、省地方稅務局《關于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2]548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淮安市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淮安市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江蘇省淮安市國家稅務局、江蘇省淮安地方地稅局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教材征訂與培訓工作由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負責。

二、工作計劃與考點設置

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定于6月22、23日兩天。

考試原則上在市區設立考點,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考試仍設《財務與會計》、《稅法(一)》、《稅法(二)》、《稅收相關法律》和《稅務代理實務》5個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3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5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條件只考《稅務代理與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人員須當年通過應試科目為合格;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其余4科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方為合格。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稅務代理實務》科目試題為主客觀混合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4科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場上將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報考條件

(一)凡遵紀守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1.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即指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具體包括從事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滿8年者。

2.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專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6年者。

3.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4年者。

4.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或取得非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2年者。

5.取得經濟類、法學類碩士學位,從事稅務相關工作滿1年者。

6.取得經濟類、法學類博士學位。

7.在全國實行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了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職務或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1年者。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評聘經濟、會計、統計、審計、法律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稅收工作滿2年者,可免試《稅法(一)》、《稅法(二)》和《財務與會計》3個科目,只參加《稅務代理實務》和《稅收相關法律》2個科目的考試。

2.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香港居民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115號)精神,從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的香港居民,在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時,可免試《財務與會計》一個科目,只參加其余4個科目的考試。按照《人事部辦公廳關于2002年上半年各專業資格考試相關問題的通知》(人辦發〔2001〕94號)的規定,其成績管理為兩年滾動。

(三)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四)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有關文件規定,香港、澳門居民依據報名條件可以參加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應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從事經濟、法律或稅務代理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請各地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文件精神,同時在報名時,必須采集國籍地區信息,單獨標注。

六、報名組織 

(一)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支付的報名組織方式。報名時間從2013年1月22日開始至2013年2月18日結束,報名網址:www.harsks.com,網上照片審核節假日順延。聯系人:李云鵬,聯系電話:83668563。

(二)凡新報考者,網上支付成功后,應按規定將有關報名材料于2013年2月16日至2013年2月20日期間送淮安市創業指導中心一樓服務大廳(大治路22號)接受資格審查,聯系人:朱牧偉,聯系電話:83341204,逾期按自動放棄報名處理。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加蓋單位公章)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傳電子照片)免冠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及復印件。

3.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或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及復印件(限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專業)。免試部分科目人員還須提供相應的免試證明材料(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香港會計師公會正式會員證)及復印件。

4.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原件(樣表見附件)。

新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網報期間,考務人員只審核照片不審核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審查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考費(含報名費和考務費)將不再退回,責任自負。

(三)對于往年已參加過考試的報考人員,網上報名時需按要求填寫相應報名信息,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無需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查。

(四)考生報名時,應誠實、準確填寫各項報名信息。如有填寫差錯,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到淮安市創業指導中心一樓服務大廳(大治路22號)填寫一份《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以便及時進行修改,受理時間:2013年2月16日至2月20日。另據人社部考試中心規定,報名結束信息上報后,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在內所有信息均不得更改,請考生在填寫資料時務必要確保準確無誤。

(五)2013年6月17日起,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考試收費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有關文件精神,2013年度全國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的收費標準為:考務費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有發票需求的考生,可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于考試結束后15天之內到市人事考試中心服務廳領取。

附件: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業務工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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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業務工作證明.doc》來源于淮安人事考試網,最近更新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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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江蘇省淮安市國家稅務局

江蘇省淮安地方稅務局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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