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學校黨委研究,決定以校內競爭性選拔方式選拔黨委宣傳部部長等正處級領導干部4名,黨辦(校辦)副主任等副處級領導干部6名。根據《桂林理工大學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實施細則》和《桂林理工大學競爭性選拔處級領導干部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任原則
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堅持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原則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報名條件、競崗職位和具體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列主義和中國化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經得起各種風浪的考驗。
2、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在學校的改革和發展中艱苦創業,做出實績。
3、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認真調查研究,能夠把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同本校、本部門的工作實際相結合,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
4、熟悉高等教育的特點和規律,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5、正確行使權力,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以身作則,師德高尚,堅持黨的群眾路線,自覺接受黨和群眾的批評和監督。
6、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和全局觀念,善于團結同志,包括團結和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
7、近兩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8、身體健康。
(二)競崗職位和具體資格
1、黨委宣傳部(統戰部)部長(1名)
(1)中共黨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學士及以上學位;
(2)副處滿一年或正科滿四年;
(3)有較高的政治理論水平,較強的政治敏銳性、組織協調能力、寫作能力和對外交往能力;
(4)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6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2、學工部(處)部(處)長(1名)
(1)中共黨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學士及以上學位;
(2)副處滿一年或正科滿四年;
(3)熱愛學生工作,有較高的政治理論水平,較強的政治敏銳性、組織協調能力、溝通交流能力;
(4)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6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3、學校團委負責人(1名)
(1)中共黨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學士及以上學位;
(2)副處滿一年或正科滿四年;
(3)熟悉共青團工作,有團學工作經歷,有較強的組織、策劃能力和開拓創新精神;
(4)年齡不超過33周歲(1980年2月1日以后出生)。
4、離退處處長(1名)
(1)中共黨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學士及以上學位;
(2)副處滿一年或正科滿四年;
(3)熱心離退休工作,服務意識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
(4)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6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5、人事處副處長(人才辦副主任)(1名)
(1)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并碩士及以上學位;
(2)正科滿一年或副科滿四年或高級職稱;
(3)為人正派,處事公道,原則性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政策執行能力;
(4)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6、學院黨委副書記(1名)
(1)中共黨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學士及以上學位;
(2)正科滿一年或副科滿四年;
(3)熱愛學生工作,有團學工作經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和溝通協調能力;
(4)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7、黨辦(校辦)副主任(1名)
(1)中共黨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學士及以上學位;
(2)正科滿一年或副科滿四年;
(3)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寫作能力;
(4)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8、黨委宣傳部(統戰部)副部長(1名)
(1)中共黨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學士及以上學位;
(2)正科滿一年或副科滿四年;
(3)有較高的政治理論水平、較強的寫作能力和執行能力;
(4)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9、科技處副處長(1名)
(1)研究生學歷并碩士及以上學位;
(2)正科滿一年或副科滿四年;
(3)熟悉科研管理業務,有一定的社會活動能力和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
(4)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10、教育部重點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基地)副主任(1名)
(1)研究生學歷并具有博士學位,高級職稱;
(2)熟悉科研業務,科研能力較強,有較強的管理協調能力和服務意識;
(3)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3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三、選拔程序
(一)報名
符合條件的學校在職職工如實填寫《桂林理工大學競爭性選拔中層領導崗位報名表》,手寫簽名后于2013年1月16日中午12:00前由本人交黨委組織部(辦公樓314),過期不候。符合競崗條件者,每人限報1個崗位。
報名截止后,已報名者可于1月16日下午3:00—5:30到組織部查詢相關崗位報名情況,并可調整所報崗位(每人僅限調整一次)。
(二)資格審查、公布名單
黨委組織部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公布符合任職條件和資格的人員名單。
所報崗位符合任職條件和資格的人數不足3人的,不列入本次競崗,報名競聘該職位者可改報其他職位。
(三)公開競崗
經審查符合任職條件和資格的人數超過3人(含3人)的,進入競崗答辯環節。競崗者就所競崗位進行競崗答辯,評委根據答辯情況評分。
(四)民主測評
對競爭上崗人員在一定范圍內進行民主測評,全面測評其德、能、勤、績、廉等情況。
(五)確定競崗成績
根據競崗答辯成績、學校競爭性選拔處級領導干部理論考試成績,按一定權重綜合確定競崗成績。
(六)確定考察對象
根據競崗成績,結合民主測評情況,按照所競職位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并予公示。
(七)組織考察
黨委組織部組建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查閱檔案資料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八)討論決定
黨委組織部根據考察情況向學校黨委提出擬任人選建議,學校黨委討論決定擬任人選。
(九)任前公示
黨委組織部在校園網和學校公告欄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
(十)辦理任職手續
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按規定程序辦理任職手續。
《2013年桂林理工大學競爭性選拔中層領導崗位報名表.doc》來源于廣西桂林理工大學網,最近更新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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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組織部
201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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