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原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轉發人事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發〔2001〕4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2號)精神,結合北京地區實際情況,現將2013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凡在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及相關工作(在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機構從事專職檢驗的人員除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質量工作的方針、政策,遵守有關質量工作法律法規,熱愛質量專業工作,恪守職業道德的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質量專業資格考試。
(二)參加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符合上述(一)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要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在報名參加本年度質量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時,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按規定程序進行報名。
(三)參加質量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符合上述(一)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在2000年底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從事質量專業工作滿5年。
(四)在2000年底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在2000年底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工程系列工程師職務的質量專業人員,只參加《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一個科目的考試。
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或學位前、后從事質量專業工作及相關工作時間的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2年12月31日。
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按照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要求,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等材料。臺灣居民還須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二、考試安排和作答要求
考試日期 | 級別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2013年 6月23日 |
中級 | 9∶00-12∶00 | 質量專業綜合知識 |
14∶00-17∶00 | 質量專業理論與實務 | ||
初級 | 9∶00-12∶00 | 質量專業相關知識 | |
14∶00-17∶00 | 質量專業基礎理論與實務 |
(一)各科目試卷全部由客觀題組成,在答題卡上作答。
(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
考試合格者,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用印的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
四、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采用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辦法,請報考人員使用招商銀行、中國工商銀行或中國建設銀行的網上支付卡進行網上支付。具體操作按照“非首次報考人員”和“首次報考人員”兩類人員管理。臺灣居民按照“首次報考人員”管理。
“非首次報考人員”是指在北京地區成功報考過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笆状螆罂既藛T”是指除“非首次報考人員”范疇以外的報考人員。是否成功報考以網上繳費是否成功為標準。具體報名辦法如下:
(一)非首次報考人員
1、報考人員須于2013年1月15日至29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址:www.bjrbj.gov.cn,下同)或北京市人事考試網(網址:www.bjpta.gov.cn,下同),按照2013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注冊并填寫報考信息;
2、按照規定上傳本人近期二寸藍色背景、免冠證件照片(400×600像素以上),要求格式為jpg或jpeg,大小為35-50KB之間;
3、上傳成功后,按照網上的要求直接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二)首次報考人員
1、報考人員須于2013年1月15日至24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按照2013年度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規定的程序和要求,注冊并填寫提交《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核表》(以下簡稱《資格審核表》);
2、按照規定上傳本人近期二寸藍色背景、免冠證件照片(400×600像素以上),要求格式為jpg或jpeg,大小為35-50KB之間;
3、上傳成功后,使用A4紙打印《資格審核表》,在規定位置粘貼本人同一底版近期二寸免冠證件照片(34mm×45mm)1張,經本人所在單位的人事(干部)部門或檔案存放部門審核后蓋章;
4、持《資格審核表》、本人身份證明(身份證、軍官證、機動車駕駛證、護照,下同)、符合報名條件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以上均為原件),于2013年1月23日至25日到以下地點進行資格審核:
審核單位 | 審核點名稱 | 聯系地址 | 聯系電話 |
東城區人才培訓考試中心 | 北京市質量監督檢驗培訓中心 | 東城區和平里東街20號院標準大廈后,4號樓2層201室 | 64202792 64202397 64227732 |
5、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務必于2013年1月29日之前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試網,在網上繳納報考費用,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方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三)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3年6月18日至21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明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設補報名,請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二)成績查詢及證書發放有關事宜請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或北京市人事考試網進行查詢。
(三)考試咨詢電話:63959161、63959162、63959163。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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