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2年特崗教師在職攻讀教育碩士工作的通知》(教師廳函〔2012〕21號)、河南省教育廳《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2012年招收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學位工作的通知〉》(教師〔2012〕1193號)的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為做好2012年特崗教師在職攻讀教育碩士錄取工作,特制訂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
二、組織管理
1.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各項工作,具體由研究生學院組織實施,紀委監察部門負責監督。
2.各學院要加強對復試工作的領導,成立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并按不同專業領域成立相應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副高或副高以上職稱的教師組成,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3人。各學院復試領導小組及成員名單報研究生學院備案。
三、復試安排
1.資格審查
符合國家規定的報名資格并通過省級審核者。
2.復試形式:專業基礎課考試和專業面試。屆時考生有效身份證件參加。嚴禁替考或其他形式作弊,一經發現,將直接取消其復試資格。
(1)專業基礎課考試:閉卷,滿分100分,考試時間2小時;
(2)專業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解決本領域內實際問題能力。面試可采取口試、筆試或兩者兼而有之的方式進行,面試包括講課和說課。面試小組成員分別按滿分100分當場給出評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
3.時間安排:
具體時間安排見復試通知。
四、錄取
錄取基本原則:差額復試、擇優錄取,公平、公正、公開。按如下公式確定的總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總成績=專業課×0.7+面試×0.2+工作業績
工作業績計分辦法如下表:
項目 | 計分 | 備注 |
獲?。ú浚┘壖耙陨蠘s譽稱號或主持完成省(部)級研究項目 | 10分 | 工作業績總分不超過10分,同一項目計分就高不就低 |
獲市級榮譽稱號或主持完成市級研究項目 | 6分 | |
獲縣級榮譽稱號或主持完成縣級研究項目 | 2分 | |
核心期刊發表論文 | 4分/篇 | |
CN期刊 | 2分/篇 | |
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各類活動獲得獎勵 | 6分 |
有下列情況者之一者,不予錄取:
1.專業課考試低于60分;
2.面試成績低于60分;
3.沒有學士學位者。
錄取名單將根據各專業招生計劃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結果報國務院學位辦審批。特崗教師同時參加聯考的考生,自行選擇以特崗教師身份還是以聯考考生身份參加復試,一旦選擇不得變動,并執行相應政策。
五、本辦法解釋權歸研究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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