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民政廳《關于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6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
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時間為6月15日下午、16日全天??荚?、科目安排如下:
6月15日14:00—16:00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中級)
6月16日9:00—11:00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考點原則上設在新浦地區,具體地址見準考證。
二、組織分工
(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民政廳共同負責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制度的組織實施并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二)省人事考試中心具體負責全省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各考區的人事考試部門負責本考區考務組織工作。考試所需教材的征訂及培訓工作由省民政廳人事教育和社會工作處負責,各考區的民政部門負責本考區的教材征訂與人員培訓工作。
(三)我市此項考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共同負責??荚噲竺染唧w組織實施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民政局行政部門負責報名資格的審查。
三、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香港、澳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三)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四)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本科應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
(五)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3年12月31日。
四、科目設置、管理模式及答題方式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一次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余兩個科目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各科試題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等文具,嚴禁攜帶計算器,其它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紙錾蠎獋溆胁莞寮埞┛忌魅。己笫栈?。
五、報名組織
該考試采取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網上支付的報名流程。具體事宜如下:
(一)網上報名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2013年1月7日—23日。
報名網址:http://www.lygkszx.com。
報名考務咨詢電話:0518-85826670。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13年1月22—23日。
資格初審地點: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朝陽東路1號原市勞動局317房間)。
報名資格條件咨詢電話:0518-85812148。
1.初次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在照片審核通過后,備齊下列材料進行資格初審:
(1)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傳電子照片)免冠照片1張;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和復印件(正反面);
(3)相應的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業務工作證明(格式:×××同志從事社會工作滿××年,加蓋單位公章)。
2.對于往年已參加過考試的老考生,只要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寫相應報名信息,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報名,不需再提交其他報考證明材料。
(三)網上支付
網上支付時間:2013年1月7-25日。
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即可使用已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進行網上交費。交費成功的考生,方可視為報名成功。
(四)準考證打印及發票領取時間
1.考生于2013年6月11—14日登陸連云港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
2.考生如需開具發票,請于2013年6月17—21日持本人身份證至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務室(朝陽東路1號406室)領取考試收費發票,逾期不補。
六、教材征訂與培訓事項
(一)《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
(二)教材征訂:報考人員訂購教材可與省民政干部學校聯系(聯系電話:025-83225544,聯系人:王艷玲),或直接向中國社會出版社訂購教材(聯系電話兼傳真:010-66020531,聯系人:楊非,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郵政編碼:100032)。
(三)考前培訓:省民政干部學校擬于2月下旬至6月上旬,組織社會工作專業的資深專家和教授,針對2013年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科目及重點、難點、疑點問題開展多種形式的輔導培訓。培訓工作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省民政干部學校聯系人:王艷玲,聯系電話:(025)83225544,地址:南京市高云嶺56號,郵政編碼:210009,郵箱:mzsgks@163.com。
八、收費事宜
(一)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試行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函》(蘇價費函〔2010〕51號)精神,2013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2元、主觀題按每人每科68元、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更多信息請查看職業資格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