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符合貴州省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具有一定的藝術特長。
(二)報名時間:2012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符合貴州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具有一定藝術特長的考生,持本人戶籍(含法定監護人戶籍)、二代身份證、學籍證明或學力證明等證件(原件),在常住戶籍所在地的縣(市、區、特區)招生辦辦理報名手續,并現場攝像,領取《貴州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登記表》。
(三)按照省財政廳、省物價局核準的收費標準,藝術類考生報名時繳納高考文化考試報名費130元。
(四) 市(州)招生辦要認真匯總、校驗本地區考生的報名信息,會同本地區招生監察辦刻制報名信息光盤一式兩份并密封,于2013年1月4日前分別報省招生考試院信息處和保密監察室。
二、專業考試
(一) 考生須持二代身份證和《貴州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登記表》到省內、省外設置考點的院校,繳納專業考試費并參加考試。
(二)省內藝術類專業考試科目及分值
美術類統考: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寫100分;
舞蹈類統考:形體測試120分、模仿100分、舞蹈表演80分;
空中乘務類統考:形象氣質100分,風度舉止及動作反應120分,普通話及才藝展示80分;
全省師范類音樂統考:專業主科240分、視唱練耳60分;
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考試:專業主科240分、視唱練耳60分;
表演專業考試:形體及氣質120分、朗誦及演唱90分、即興表演及特長展示90分;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考試:⑴面試:命題演講、材料評析或命題創意(隨機抽取一種)100分,考官提問50分;⑵筆試:根據考試題目要求進行電視作品創意150分;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考試:自備及指定稿件朗讀120分,形象及才藝展示90分,即興評述90分;
音樂表演(民族戲劇影視文學方向)專業考試:⑴面試:考生自我介紹,才藝展示,考官提問150分;⑵筆試:考察影視評論、民族民間文學、寫作等方面的常識150分。
以上各專業考試具體內容及有關要求可查看各校年度招生簡章。
(三)省內考點設置
設貴州大學、貴州師范大學和貴州民族大學三個考點,各校具體考試時間及專業詳見附件3。
(四)省外院校在我省設置專業考試考點的要求:
1、按照教育部藝術類專業考試的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經研究,可在我省設點的院校為: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211院校、省直屬高校及教育部批準的7所獨立學院。其他高校均不能在我省設點組織考試,在我省有招生計劃的院校應使用我省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
2、符合設點要求的院校擬在我省設點,應向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提出書面申請,申請內容應包括:經院校所在地省級物價部門核準的專業考試收費標準、學校招生簡章、專業考試管理措施、管理辦法等,報經我院審核,由我院統一安排考試時間及地點。
3、設點院校要選派責任心強,作風正派、廉潔自律、熟悉專業考試業務及紀檢人員參加專業考試管理工作。監考人員(兩人以上)要認真填寫考場記錄并簽名,考試過程要全程攝像,考試結束后須將考試基本情況、異常情況及攝像光盤等報省招生考試院留存備查。
(五) 加強命題制卷工作管理。美術類專業統考命題、制卷工作由省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實行全封閉管理。其他藝術類專業由各考點院校組織,考點院校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命題、試卷制作及保密保管工作。參與命題、審題及試卷保管等工作人員要與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領導小組簽訂保密責任書。
(六)考官、評卷教師的選聘。省招生考試院在省內本科院校范圍內抽調思想品德好、本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三年以上教齡、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本專業考試、未參加本專業高考輔導班教學的教師,按專業類別建立考官、評卷教師庫,從庫中按要求抽取考官、評卷教師擔任專業考試評分工作。原則上面試科目考官小組由5人組成,考點院??脊?人,外??脊?人。若個別藝術類專業評卷教師(考官)數量不足需外聘,須經考點院校藝術類專業考試領導小組組長審核同意,外聘人員須符合考官選聘條件,所聘人員名單應報省招生考試院備案。
(七)評卷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美術類專業評卷工作要“先劃分等級,后細化分值”。 舞蹈、音樂學、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等面試科目須由5人組成的考官小組進行測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廣播電視編導等筆試科目須有2人以上獨立閱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荚囍匾^程要有視頻錄像,重要環節要有文字記錄,考生專業考試試卷(含視頻錄像)須密封保存一年,以備查閱。
(八)省內考點院校要在專業考試結束后,會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刻制專業考試成績光盤一式四份,交省招生考試院(三份)和考點院校紀檢監察部門(一份)留存。省招生考試院于2013年2月1日前公布省內藝術各專業類別的合格分數線,并公示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名單和考生成績分布等信息,考生可登陸貴州省招生考試院信息平臺(http://www.gzszk.com)查詢專業考試成績(不再發放專業考試合格證)。
(九)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制定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其內容應包括學校辦學類型、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學校專業考試時間及地點、招生范圍、錄取原則、學費標準等。省外院校須于2013年1月15日前向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提供由主管部門核準的本校招生簡章,省內院校招生簡章須經省教育廳核準,于2012年12月20日前報省招生考試院。
(十)省外招生院校于2013年4月15日前將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名單按教育部規定的數據庫格式報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備案。未經備案的考生,我省不認可其藝術類考生資格。
(十一)中職單報高職的藝術類考生,要參加全省統一安排的各相關考點的專業考試;省內初中五年制的藝術類考生專業考試,由省內招生學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應在地區中考前進行。
三、文化考試
(一)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高考,藝兼文科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外語、數學(文)和文科綜合,藝兼理科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語文、外語、數學(理)和理科綜合。
(二)報考中職單報高職的考生參加全省統一組織的文化考試,報考初中五年制的考生參加省內各市(州)組織的中考文化考試。
四、劃線
(一)按照教育部規定,美術類專業本科考生專業成績的最低合格要求為3門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門科目各不低于60分。其他各藝術類(含美術??疲┖细裆磁c招生計劃原則上按4:1以內的比例安排。
(二) 按照教育部“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不應低于本省(區、市)確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錄取分數線的65%,藝術類高職(專科)錄取分數線一般不應低于本?。▍^、市)確定的高職(??疲┡武浫】刂品謹稻€的70%”,結合藝術類各專業特點、招生計劃數及我省實際情況,按以下比例劃出藝術類各專業各批次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1、美術設計、音樂表演類: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75%劃定,三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70%劃定。
⑵ 舞蹈、空中乘務類: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70%劃定,三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65%劃定。
⑶ 播音編導類:本科(含一、二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80%劃定,三本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按文理科二本的75%劃定。
(三)31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13所參照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文化分數線和專業分數線,并在錄取前報我院備案。上述院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及其他高校所有藝術類專業擬錄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原則上要達到我省劃定的相應專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五、填報志愿
(一)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須根據《貴州省2013年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院校專業、招生計劃及所報招生學校當年的招生簡章,按貴州省高考填報志愿規定,認真細致、準確無誤地填報志愿。
(二) 參加全省美術、舞蹈及空中乘務類統考的合格考生可填報省內任何招生院校相應專業,也可填報認可我省相應專業統考成績的省外院校及專業;參加全省師范類音樂統考的合格考生可填報全省師范類音樂專業,也可填報認可我省相應專業考試成績的省外院校及專業;參加表演、音樂學、音樂表演、播音與主持藝術等藝術類專業考試的考生,應首先填報參加專業考試的院校及專業,也可填報認可我省相應專業考試成績的其他院校及專業。
(三)報考面向全國招生不做分省計劃的省外院校,考生按獲得的省外院校專業考試合格證填報志愿。
(四)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可以兼報非藝術專業志愿,但投檔時,藝術專業志愿優先。
填報志愿的具體要求,另文下發。
六、錄取
(一)藝術類專業設置四個錄取批次,錄取順序為:藝術類第一批本科(31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13所參照院校及“211”工程大學)、藝術類第二批本科(一般本科院校)、藝術類第三批本科(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的本科專業)、藝術類高職(??疲?/P>
(二) 省內院校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原則是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均合格的前提下,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投擋,各招生院校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簡章擇優錄取。
(三)在我省有招生計劃的省外院校錄取,按教育部要求可實行三種模式,即在文化、專業考試成績均合格的前提下,一是按專業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二是按文化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蝗前磳I成績和文化成績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從高到低錄取。招生院校須將藝術類專業錄取模式寫入本校招生簡章,招生簡章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廣泛宣傳。未公布或不符合教育部要求的招生簡章,我院不予認可。
(四)在我省無招生計劃的省外院校,我院于2013年6月30日前,將專業考試合格且經備案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通知其第一志愿報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院校須按事先公布的錄取原則擇優錄取,并于2013年7月7日前將擬錄取結果報我省招生考試院核準備案。
(五) 各招生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不得拒錄符合本校錄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六)錄取中要認真執行《教育部關于公布普通高等學??衫^續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名單的通知》(教高函〔2009〕25號)要求,做好按藝術類專業招生的非藝術類本科專業的招生工作。
(七)考生參加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只享受以下兩項政策性照顧,不再享受其他政策性照顧。
1.少數民族考生享受文化成績加分;
2.省內美術、舞蹈、空中乘務類及全省師范類音樂統考專業成績前三名、但文化考試成績未上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文化成績可降20分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
(八) 中職單報高職、初中五年制藝術??其浫」ぷ髁硇型ㄖ?。
七、處罰
藝術類專業考試是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在專業考試中舞弊和弄虛作假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嚴肅處理。
八、有關說明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和貴州省招生委員會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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