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示期間,報考縣維穩辦副主任職位的2012217018考生,經過復核,該考生原先的鄉鎮加分經歷不符合《2012年第2次公開選拔副科級領導干部工作簡章》的要求,鄉鎮工作經歷加分無效,排名仍為第8名,未能進入面試。準考證號:2012217010、2012217027考生進入正式人員名單。
監督電話:縣紀委信訪室:7619669
縣委組織部干部監督科:7616380
羅甸縣2012年第2次公開選拔
領導干部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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