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加大優秀年輕干部的選拔力度,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為加快建設廣西強縣、打造北部灣經濟區新興城市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暫行規定》的有關要求,經縣委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公開選拔科級干部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職位和名額
(一)機關單位正科級非領導職位1名。
中共橫縣委員會正科級組織員1名。
(二)機關單位副科級職位8名。
1.中共橫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橫縣監察局)行政效能監察室主任1名;
2.橫縣司法局副局長1名;
3.橫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副科長級)1名;
4.南寧六景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1名;
5.橫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車輛管理中隊政治指導員1名;
6.橫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內部保衛中隊政治指導員1名;
7.橫縣公安局云表派出所警長1名;
8.橫縣公安局陶圩派出所警長1名。
二、公開選拔范圍
1.中共橫縣委員會正科級組織員職位面向各鄉鎮、縣直機關單位的在職在編干部公開選拔。
2.中共橫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橫縣監察局)行政效能監察室主任職位、橫縣司法局副局長職位、南寧六景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職位面向各鄉鎮、縣直機關及事業單位中符合《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規定的在職在編干部公開選拔。
3.橫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職位面向縣檢察院系統在職在編干部公開選拔。
4.橫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車輛管理中隊政治指導員職位、橫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內部保衛中隊政治指導員職位、橫縣公安局云表派出所警長職位、橫縣公安局陶圩派出所警長職位面向全縣公安系統在職在編干部公開選拔。
三、選拔資格條件和職位要求
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并符合具體職位的要求。
(一)資格條件
1.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自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改革開放,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理論政策水平;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良好的思想作風、工作作風,遵紀守法,廉潔自律;
2.報考中共橫縣委員會正科級組織員職位要求:現任正科級職務,或任副科級職務滿3年以上;報考副科級職位要求:現任副科級職務,或任科員級職務滿3年以上(不含試用期);
3.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身體健康;
5.近3年年度考核均達到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年限資格條件中,計算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31日。
(二)職位要求
1.中共橫縣委員會正科級組織員職位:中共正式黨員;熱愛組織工作,具有較高的政治理論水平;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2.中共橫縣紀律檢查委員會(橫縣監察局)行政效能監察室主任職位:中共正式黨員;熱愛紀檢監察工作,具有較高的政治理論水平,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3.橫縣司法局副局長職位:熟悉法律知識,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4.橫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職位:熱愛法律工作,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規定的任職條件。
5.南寧六景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職位:熟悉辦公室工作業務,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6.橫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車輛管理中隊政治指導員職位、橫縣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內部保衛中隊政治指導員職位:中共正式黨員;熟悉公安業務和相關法律法規,具有較高的政治理論水平;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7.橫縣公安局云表派出所警長職位、橫縣公安局陶圩派出所警長職位:熟悉公安業務和相關法律法規,有較強的基層實際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受理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適宜擔任領導職務的情形。
四、選拔程序和要求
本次公開選拔按照公布簡章、組織報名、資格審查、適崗評價、筆試、面試、組織考察、研究決定、公示任職等步驟進行。
(一)公布簡章(2012年12月7日)
在橫縣時訊、橫縣電視臺和橫縣黨建網發布公告(簡章),內容主要包括選拔職位、選拔范圍、報名資格條件、選拔程序和方式、時間安排等。
(二)組織報名(2012年12月7日—21日)
本次公選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個報考者只能填報一個職位。報名和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1.如實填寫《橫縣面向全縣公開選拔科級干部報名登記表》,此表雙面打印一式兩份(同時提供電子版),表格可向橫縣公開選拔科級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橫縣公選辦)索取,也可從橫縣黨建網上下載,網址為:www.gxhxdj.com;
2.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原件(審核后退還本人)和復印件(一式兩份),報名材料紙張統一要求使用A4紙;
3.提供小二寸近期藍底免冠正面彩照5張(同時提供電子版)。
報名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任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2012年12月下旬)
縣公選辦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對所提供的資格審查有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偽造、更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參加公開選拔資格。審查合格的發給準考證,準予參加筆試。為確保選拔質量,當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筆試的人數與選拔職位的比例低于6:1時,該職位不開考。不開考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改報其他職位或放棄報考;改報其他職位的,須符合改報職位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選工作的全過程,如發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情形,即取消其考試或任職資格。
(四)適崗評價(2012年12月下旬)
成立考評委員會對合格人選的相關材料進行適崗評價并進行量化評分(量化評分標準附后),適崗評價總分為100分。
(五)筆試(2013年1月上旬)
筆試考點設在橫縣(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采用綜合測試方式,測試內容以中組部《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包括測試應試者的綜合素質、能力和選拔職位所需的業務能力、專業知識、政策法規。綜合測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成績在適當范圍內公開,并通知考生本人。
(六)面試(2013年1月上旬)
每個選拔職位按照1∶5的比例,從筆試成績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共同確定為面試人選),由橫縣公選辦組織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總分100分。面試考官由評委組和評議組構成,評委組由有關專家領導、組織人事部門領導、公選職位所在單位的主要領導及分管的縣領導等共7人組成;評議組由縣“兩代表一委員”代表、縣紀委委員代表、群眾代表等共7人組成,考生的面試成績為評委組評分結果×0.7+評議組評分結果×0.3。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過程中將邀請縣委常委代表、縣“兩代表一委員”代表、縣紀委委員代表、退休干部代表、群眾代表等各方面的干部群眾進行旁聽,并對考生進行當場民主測評。面試統一在橫縣進行。面試結束后,成績在適當范圍內公開,并通知考生本人。
(七)組織考察(2013年1月上旬)
按適崗評價成績20%、筆試總成績40%、面試成績40%的比例計算應試者的綜合成績,每個選拔職位按照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選人用人標準,突出對評價對象政治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的測評。在考察過程中采取“三延伸”的考察辦法,即由所在單位向原單位延伸、由工作圈向生活圈延伸、由縱向考察向橫向考察延伸。
(八)研究決定(2013年1月中旬)
根據考察情況,由縣委組織部按照1∶2的比例將各職位擬任人選提交縣委常委會進行差額票決確定擬任人選。為確保公選質量,如在縣委常委會票決中人選得同意票數不超過實參加人員的半數,或縣委常委會研究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九)公示任職(2013年1月中旬)
對擬任人選進行任職前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后未發現影響任用問題的,按有關規定辦理任職手續??h公選辦統一向社會公布公開選拔結果。
對公開選拔的領導干部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職;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按試任前職務層次安排工作。不適用試用期的領導干部,任職一年后經考核不勝任的,提出免職意見。
未盡事項請向橫縣公選辦咨詢。地址:中共橫縣委員會組織部(橫縣橫州鎮江濱西路9號),郵編530300,聯系電話:
0771-7238939,傳真:0771-7238919,電子郵箱:gxhxgxb@163.com。
為加強對此次公開選拔工作的監督,特公布監督舉報電話:0771-7239016。
本簡章由橫縣公選辦負責解釋。
橫縣公開選拔科級干部工作領導小組
2012年12月7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務員選調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