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于11月22日公布?,F將河南省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成績核查、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項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數線
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為360分,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
二、成績核查
應試人員可自11月22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聲訊電話查詢本人成績,電信用戶請撥打16899800,聯通用戶請撥打11699800。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成績核查。書面申請應寫明申請人姓名、準考證號、考試所在考區、考點和考場,提供本人準考證或復印件。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考試成績經核查并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三、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
應試人員達到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2012年11月24日9時至12月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2年國家司法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2012年12月16日至30日,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材料以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公告為準),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并在異地報考的申請人(報名和戶籍地均為河南省的不再調轉,仍在報名地申報資格)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12月16日至30日,到戶籍所在地省轄市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普通高等學校2013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參加國家司法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司法部另行公告。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應試人員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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