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貴州省2012年公安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簡章》,按照省公安廳、公務員局的工作部署,為做好我市2012年公開招考人民警察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工作公告如下: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上班時間;
遞補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11月26日至2012年11月27日上班時間。
地點:市公安局政治部。
資格復審
按照《招考簡章》的有關規定,從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按招錄職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在各招考職位計劃數與資格復審人數1:3比例以內(含1:3)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名單詳見附件)。
資格復審按照分級負責原則、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
招考單位根據《招考簡章》和考生的《報名信息表》,對照招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其他報考條件等資格條件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進行認真細致的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的,由負責現場資格復審的部門在《報名信息表》上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經現場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經現場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從該職位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中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招考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主動與所報考單位聯系,保持通訊暢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或未能按時提供資格復審所需材料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資格復審,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的資格。
考生須持《報名信息表》(一式二份)、考生須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期內的《臨時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報考職位要求的其它相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與報名時同底的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在職人員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全市的資格復審工作要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其它事項
需要打印報名信息表、筆試準考證的考生請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六盤水市公務員招考辦發布的各項招考信息都將在《招考簡章》指定的六盤水市公務員招考辦對外公開的網站進行公布(http://rsj.gzlps.gov.cn),請考生密切關注。網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聯系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58-8690956
市公安局政治部0858-8732169 8732172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附件下載易賢網溫馨提示:
《2012警察資格復審名單(含總排名).xls》來源于六盤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最近更新201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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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信息請查看貴州省公務員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