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12年公安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筆試成績查分工作已結束。根據《貴州省2012年公安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簡章》 (以下簡稱《招考簡章》)的有關規定,為做好我市2012年公開招考人民警察的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資格復審工作在市公務員招考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市公務員招考辦公室組織,各招考單位具體實施。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二、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11月19日——2012年11月21日(上午8:30—下午17:30)。
遞補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11月22日——2012年11月23日(上午8:30—下午17:30)。
資格復審地點見《畢節市2012年公安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資格復審聯系地點及聯系電話》(附件1)。
三、資格復審人員的確定
按照《招考簡章》的有關規定,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畢節市2012年公安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附件2)。
四、資格復審程序
擬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在職人員還須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須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等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考生應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擅自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未參加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復審結束后,職位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3:1的,在遞補復審期內實行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招考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和確認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各招考單位按照《招考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和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該職位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只進行兩輪)。經資格復審,通過復審人員人數與招考計劃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減少招考計劃數;職位無考生通過資格復審的,該職位取消。
“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中“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的考生須到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初審后,再到市(州)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復審。最后,持市(州)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證明材料到報考單位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其他人員的現場資格復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1、到縣級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項目辦”)、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引導辦”)進行初審;
2、初審后,到市“項目辦”、“引導辦”進行資格復核;
3、資格復核后,持市“項目辦”、“引導辦”的有關證明和報考職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到所報考單位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所持的證明材料必須具有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等內容。
畢節市引導辦、市項目辦的地址及聯系電話見附件3。
五、相關要求
(一)我省2012年公安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考人民警察的面試工作將于2012年12月8日和9日兩天舉行。請各位考生提前作好準備。
《面試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12年12月5日至7日,相關事宜見11月28日畢節市人民政府網《面試公告》。
(二)各縣(區)及市直招考單位須主動與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含遞補人員)聯系并做好聯系情況記錄備查。
(三) 各縣(區)及市直招考單位必須嚴格按照《招考簡章》的規定,對照招考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其他報考條件等資格條件對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審查。如因招考單位現場資格審查不嚴導致考生進入下一環節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考單位承擔。
各縣(區)及市直招考單位須于2012年11月26日前將現場資格復審結果報市公務員招考辦。
(四)畢節市公務員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的各項招考信息(如資格審查、減少或取消職位、職位名次等內容)都將在畢節市人民政府網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注意。網站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全市公務員招考的現場資格復審工作要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
聯系電話:畢節市監察局0857-8225505
中共畢節市委組織部 0857-8221482
畢節市人社局 0857-8222297
畢節市公安局 0857-8295030
2012年畢節市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資格復審聯系地點及聯系電話
畢節市公務員招考辦公室
201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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