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縣人民政府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報經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在全縣范圍內公開選調5名事業人員充實到縣政務管理局下屬公益性事業單位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F將有關選調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按照個人自愿、組織推薦、筆試面試考察、注重崗位需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組織實施。
二、選調職位及人數
(一)工程投資與管理、建筑工程預決算、建筑工程與項目管理、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經濟法、經濟法學及相關專業人員4人;
(二)財務會計、財務管理及相關專業人員1人;
三、選調范圍
在全縣范圍縣直各部門、各鄉(鎮)、省市屬駐永各事業單位人員中選調。
四、選調條件和資格
(一)條件
1、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利益,思想政治素質良好;
2、解放思想,與時俱進,認真踐行科學發展觀,能夠把學習貫徹黨的方針政策與工作實際相結合,富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
3、具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恪盡職守、樂于奉獻的敬業精神,認真負責、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嚴守紀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的高尚品質;
(二)資格
1、年齡在36周歲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3、工作滿3年以上或從事符合選調職位所需專業實際工作經歷滿1年以上人員且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3、其他不宜辦理選調情形的。
(四)選調崗位的報名條件和資格由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審核及解釋。
五、報名辦法
(一)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須提交《永勝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和單位同意報名的相關證明,并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及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相關工作經歷證明1份,須注明“與原件相符合”并加蓋單位公章。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張。
報名時間:2012年11月7日至1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報名地點: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婦幼保健院斜對面),聯系電話:0888-6526015。
(三)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選調程序
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者進入下列程序:
(一)筆試。報考人員經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合格者方可進入筆試。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名者履職所必備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選調崗位與符合報考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
(二)面試。按照1︰3的比例組織面試,個別緊缺急需選調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后報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按不足比例進行面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
(三)考察。面試結束后,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和選調崗位1︰2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選,由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抽調相關人員組成考察組進行考察。個別緊缺急需選調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后報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按1︰1比例進行考察。
(四)根據面試、考察情況和具體崗位要求,由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擬選調人員,經體檢合格(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并在永勝人事人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由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下發調動通知。
(五)監督。整個選調過程及紀律由永勝縣紀委監察局第四紀工委進行監督。
六、其他事項
永勝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開選調事業人員的有關信息在永勝縣廣播電視臺播出一周及在永勝縣人事人才網(http://www.ysrs.cn)發布,請報名人員注意查看。
永勝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