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壩納西族鄉2025年鄉村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根據云南省財政廳等六部門《關于修訂<加強中央和省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云財規〔2024〕10號)、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云財規〔2024〕16號)、《迪慶州促進鄉村振興鄉村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試行)》(迪人社發〔2022〕6號)、《香格里拉市2025年鄉村公益性崗位工作實施方案》(香人社發〔2024〕165號)等相關政策精神,為深入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決策部署,持續做好我鄉脫貧人口等重點群體的就業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現向全鄉廣大群眾發布三壩納西族鄉2025年鄉村公益性崗位選聘公告。
一、崗位開發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屬地負責、村級管理”的原則,在不增加財政負擔的情況下,各村按照“按需設崗、以崗定人、動態管理、總量控制”的原則,充分考慮我鄉戶籍、16周歲以上、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脫貧勞動力、易地搬遷勞動力、監測對象(脫貧不穩定勞動力、邊緣易致貧勞動力、突發嚴重困難勞動力,下同)需求和村、組社會公共服務需要,科學確定鄉村公益性崗位數量和類別。一是按照“每1000人勞動力基數安置1人,最多不超過10人”的原則,在我鄉組建人社協理員隊伍。二是按照每個行政村安置1名交通勸導員的原則,在我鄉組建交通勸導員隊伍。三是根據我鄉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工作需要,結合實際,開發安置鄉村保潔員、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從事其他社會公共服務人員崗位。
二、安置名額及資格條件
(一)安置名額
三壩納西族鄉鄉村公益性崗位共計525名,其中: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共計508名,人社協理員10名,交通勸導員7名。各村名額如下:
東壩一村:鄉村公益性崗位共計87名,其中:人社協理員2名,交通勸導員1名,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84名。
東壩二村:鄉村公益性崗位共計76名,其中:人社協理員1名,交通勸導員1名,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74名。
安南村:鄉村公益性崗位共計70名,其中:人社協理員1名,交通勸導員1名,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68名。
白地村:鄉村公益性崗位共計98名,其中:人社協理員2名,交通勸導員1名,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95名。
瓦刷村:鄉村公益性崗位共計45名,其中:人社協理員1名,交通勸導員1名,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43名。
哈巴村:鄉村公益性崗位共計101名,其中:人社協理員2名,交通勸導員1名,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98名。
江邊村:鄉村公益性崗位共計48名,其中:人社協理員1名,交通勸導員1名,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46名。
(二)安置條件
優先保障“無法離鄉、無業可扶、邊緣易致貧”有勞動能力的脫貧戶、易地搬遷戶、監測對象家庭至少“一戶一就業”“過渡期”脫貧家庭完成職業教育未就業“兩后生”,以及享受“雨露計劃”畢業生。每戶最多安置一人為鄉村公益性崗位。
1.交通勸導員、鄉村保潔員、鄉村道路維護員、鄉村管水員、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本鄉內、16周歲以上、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意愿的脫貧勞動力、易地搬遷勞動力、監測對象勞動力。且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50周歲以上大齡勞動力。
(2)需照顧完全喪失勞動力的重癥(一、二級)殘疾人而無法離鄉的家庭勞動力。
(3)需照顧完全喪失勞動力的重病患者而無法離鄉的家庭勞動力。
(4)有勞動能力但無法外出務工的殘疾人。
(5)需照顧60周歲以上老人的家庭勞動力。
(6)需照顧幼兒園階段及以下兒童的家庭勞動力。
(7)因自然災害、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無法離鄉的家庭勞動力。
2.人社協理員
優先安置16周歲以上、本鄉有能力勝任崗位工作(能掌握電腦、手機基本操作)的脫貧戶、易地搬遷戶和監測對象勞動力,以及符合條件2022年以來“過渡期”脫貧人口完成職業教育未就業“兩后生”、享受“雨露計劃”畢業生。
村“兩委”工作人員(含大學生村官、村醫)、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基層治理專干、基層就業見習員、生態護林員、被機關企事業單位錄用(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繳納“五險”)人員等已就業的勞動力,以及家庭成員中有國家公職人員的勞動力,不在安置人員范圍內,即:已就業勞動力不得安置為公益性崗位,不得重復享受就業兜底政策(城鎮公益性崗位、生態護林員等),國家公職人員家庭不得享受兜底政策。
三、服務時間及地點
(一)服務時間。安置時限為1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安置人員上崗后因外嫁、死亡等原因無法正常上崗的,由各村民委員會及時告知鄉黨群服務中心(社保窗口)并辦理相關退出手續。
(二)服務地點。由各村根據工作實際自行確定,人社協理員崗位由鄉一級統一管理。
四、崗位待遇
(一)崗位補貼。鄉村保潔員每人每月800元,交通勸導員每人每月1000元,人社協理員每人每月1500元。
(二)社會保險。安置人員參加和享受原有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若自愿參加其他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所產生的社會保險費由安置人員自行承擔;由鄉人民政府為安置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五、招聘人員范圍、程序及方式
招聘范圍:
我鄉戶籍人口符合安置條件人員
選聘程序及方式:
鄉村公益性崗位安置必須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并嚴格按照以下程序安置:
(一)由鄉人民政府面向社會發布鄉村公益性崗位選聘公告。在確定范圍內村民活動較集中的醒目位置張貼選聘公告。
(二)各村村委會組織報名,收集申報人員身份證、戶口簿等相關資料。
(三)組、村、鄉三級評議審核。
(四)組、村、鄉三級評議審核后,將擬安置人員花名冊報市人社局審核。
(五)市人社局審核后,將符合條件的人員花名冊反饋到鄉人民政府,在鄉、村兩級村民活動較集中的醒目位置進行張榜公示,征求村民意見,公布舉報電話。(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做好公示情況存檔)
(六)公示無異議后,進行安置,并由鄉人民政府簽訂勞務上崗協議,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七)由鄉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崗前培訓。
(八)建立相關基礎臺賬。
六、崗位職責
(一)人社協理員。根據社保中心工作人員安排部署,主要協助做好農村勞動力就業信息、養老保險待遇享受等人社領域相關信息的收集、監測、錄入、統計等工作;動態核實更新本鄉(鎮) 勞動力年齡結構、就業能力、就業意愿、培訓需求、就失業狀況、具體就業信息等情況;配合做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工作;協助做好社會保險征繳核查等工作,宣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每月履職不少于8天,由鄉級統一管理。
(二)交通勸導員。在各鄉(鎮)黨委政府及派出所(交通 中隊)的統籌安排下,負責轄區內道路交通安全勸導工作,負責 村民小組道路交通安全日常宣傳教育工作;深入辦理紅白事村民戶,開展交通安全“打招呼” ,交待道路交通安全注意事項;在農 村趕集日、學生寒暑假及周末放收假期間負責勸阻制止村民非法違法交通行為,對勸阻無效的及時相關職能部門報告;應用農村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手機 APP 客戶端,每日須登錄一次, 每人每月須開展交通安全勸導數不少于四十條,并將勸導中發現的違法行為等上傳到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統;根據安排, 配合完成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其他相關工作。
(三)鄉村保潔員。主要協助做好本村公共區域衛生的保潔、清掃和管理,督促、監督農戶對自家產生的垃圾及時清理,保持院落周邊潔凈。每月開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四)鄉村道路維護員。主要協助做好本村道路日常維護和 管理,路面清掃、路肩整修及公路沿線各類堆積物清理等工作, 對因地震、暴雨、洪水、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損毀路段的情況及時報告并配合參與緊急搶修工作。每月開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五)鄉村管水員。主要協助對本村管轄的鄉村水利工程澆灌、排澇、人畜安全飲水、河流、塘壩、水土保持的巡邏、檢查、管理和看護工作,汛期負責對管轄河流、水庫、壩塘、排水閘等防洪工程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和報告。每月開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六)鄉村公共安全管理員。主要協助做好本村治安信息收集、反饋,配合做好排查調處各種矛盾和糾紛,搞好群防群治工作,維護社會秩序;協助做好本村房屋等建筑安全的摸排、預警 提醒和上報工作;協助做好區域內水庫、池塘、山林等重點危險部位的安全巡查工作;協助做好本村水電、山洪、山火、地震、 泥石流等突發事件的預警和上報工作,協助參與應急處置,配合維護好村民生命財產安全。每月開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七)鄉村公共衛生防疫員。主要協助做好本村公共衛生防疫工作,做好防疫知識宣傳、疫情排查統計、本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食用野生菌安全知識宣傳等;及時上報野生菌中毒等事件, 避免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發生;對突發的禽流感、豬瘟等重大動物疫情,及時預警、報告,配合參與應急處置工作。每月開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八)鄉村公益設施管理員。主要協助做好村級陣地、文化場所(室)、鄉村舞臺、體育器械、路燈、公廁、垃圾箱、排水 渠等鄉村公益設施管理。每月開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九)從事其他社會公共服務人員。協助做好村級其他類社會公共服務的人員。如:易地搬遷集中安置點從事公共服務相關工作。每月開展工作不得少于8天。
七、崗位管理
(一)按照“誰用人、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鄉人民政府參照《香格里拉市促進鄉村振興鄉村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試行)》(香人社發〔2022〕101號)、《香格里拉市人社協理員(暫行)管理辦法》(香人社發〔2024〕64號)等文件規定,建立健全鄉、村兩級管理辦法及相關規章制度,做好人員使用管理、監督考核、退出及遞補等相關工作,對安置非“三類”人員、虛報冒領騙取補貼、“吃空餉”等違規情形,及時糾正查處并清退違規在崗人員,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避免“變相發錢”,防止福利化傾向。市人社局定期對我鄉監管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鄉人民政府進行清退,并解除勞務上崗協議:1.戶口不屬本鄉本村;2.提供虛假材料或證件安排的;3.本人未提供相應勞動,由他人頂替上崗的;4.無故曠工超過部門或當地管理辦法規定的天數或次數的;5.不服從用人單位管理或違反勞務上崗協議的;6.不履行勞務上崗協議中所約定崗位職責或工作質量、標準達不到要求且經整改不到位的;7.其他不符合鄉村公益性崗位條件的。
(三)鄉村公益性崗位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退出鄉村公益性崗位:1.已通過其他方式和途徑實現穩定就業的;2.服刑期內的;3.主動提出退出申請的;4.公益性崗位勞務上崗協議約定的其他情形。凡有人員退出時,各村應及時報告鄉黨群服務中心,結清并停止發放其崗位補貼。
八、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6日
2.報名地點:各村村民委員會
3.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線下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社??坝嘘P證明(殘疾人需要提供殘疾證復印件)到所在村委會報名,根據所報崗位填寫相應的報名表。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多報、虛報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4.各村民委員會聯系方式:
東壩一村-楊宏英 13988774610
東壩二村-和春香 15887069440
安南村-馬欽華 18987965758
白地村-和曉潔 13208873197
瓦刷村-趙向英 15758462276
哈巴村-楊慧 13378876112
江邊村-和智慧18487208365
九、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并接受社會監督。如發現有違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紀律的問題,將取消有關聘用人員的聘用資格,并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三壩納西族鄉人民政府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887-8866089
三壩納西族鄉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NrjPvQCVC8RO4nXErlqB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