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機構
(一)澳門分行
(二)亞太地區:新加坡分行、東京分行、首爾分行、曼谷分行、胡志明市分行、馬尼拉分行、雅加達分行、悉尼分行、金邊分行、烏蘭巴托代表處;
(三)歐洲地區:倫敦分行、法蘭克福分行、中國銀行(盧森堡)有限公司里斯本分行、米蘭分行;
(四)美洲地區:紐約分行、巴拿馬分行、中國銀行(巴西)有限公司;
(五)非洲地區:贊比亞中國銀行、約翰內斯堡分行。
二、招聘范圍海外機構所在國家、地區高校的中國留學生、華人畢業生,以及在中國內地高校就讀的港澳臺留學生、外籍留學生,凡符合應聘條件、有意向到中國銀行相關海外機構工作的,均可通過統一招聘平臺提交申請資料信息。
三、應聘條件
符合《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校園招聘公告》公布的基本條件,以及各海外機構具體職位的應聘條件。
四、其他說明
(一)海外機構將根據總行統一要求,自行安排筆試、面試測評,確定錄用人員。
(二)對于通過校園招聘進入海外機構工作的畢業生,工作表現持續優秀、綜合素質好、發展潛力大的,總行將采取在境內外機構之間交流任職、輪崗培訓等方式,加強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