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教育研究院公開招聘教育博士研究生公告
為加強保山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全市教育科學研究的能力水平,切實做好保山教育研究院教育博士研究生公開招聘工作,根據《保山市“興保英才計劃”實施辦法》及相關規定精神,經保山市教育體育局、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保山教育研究院公開招聘教育博士研究生2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選人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教育博士研究生。招聘專業要求為學校課程與教學、學生發展與教育、教育領導與管理及所設相關專業。具有師范類學校學習背景,具有基礎教育學?;蚪逃蒲袡C構3年以上工作經歷。年齡要求45周歲及以下(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放寬到50周歲及以下)。
(二)保山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博士研究生報考需征得所在單位同意且符合我市關于服務期的規定。
(三)年齡計算截止報名當天。
三、招聘崗位
招聘 崗位 | 招聘人數 | 年齡要求 | 學歷要求 | 學位 要求 | 專業要求 | 其他報考條件 | 報名郵箱 |
教育博士研究生 |
2 |
45周歲及以下(具有高級職稱的可放寬到50周歲及以下) |
研究生 |
博士 |
學校課程與教學、學生發展與教育、教育領導與管理及所設相關專業 |
1.具有師范類學校學習背景; 2.具有基礎教育學?;蚪逃蒲袡C構3年以上工作經歷。 |
641717834@qq.com |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招聘博士研究生2人。具體招聘崗位如下:
備注:報考人員對所學專業是否符合崗位專業要求不清楚的,可以聯系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
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不符合報名的情形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2.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受到禁考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4.截止報名當天,保山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博士研究生不滿服務期的;
關于服務期的規定:鄉鎮(街道)的新錄用人員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市級及縣級的新錄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特崗教師的最低服務年限從批準轉聘為正式在編教師之日起算;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西部志愿者和特崗全科醫生的最低服務年限從招聘為正式在編工作人員之日起算。
5.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5年以內的;
6.保山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24年7月4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保山市教育體育局網頁、保山發布、保山市新聞網、微信公眾號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時間:2024年7月4日至7月25日。時間以郵箱收到報名材料顯示時間為準,超過報名時間的不予受理。應聘人員規范填寫《保山教育研究院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表》(附件),連同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書、職業(執業)資格證以及學習成績、學習活動經歷(包括擔任學生會干部、黨(團)組織干部、班干部經歷,因學習成績優異獲獎學金等)、計算機等級、普通話水平、外語水平、所獲表彰獎勵、工作實績等相關材料,掃描上傳至工作郵箱:641717834@qq.com進行報名。郵件標題格式為:姓名+招聘崗位+聯系電話(如:楊××教育博士崗13xxxxxxxxx)。
(三)報名注意事項: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紙質報名材料。報名和面談時使用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應如實反映個人信息,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應聘資格。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個人承擔。
(四)資格審查。由保山市教育體育局、保山教育研究院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將貫穿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條件資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應資格。
(五)確定面談人員。根據報名情況,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查閱個人報名材料,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談人數1:2的比例擇優確定面談人員。因特殊情況達不到1:2比例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按實際符合資格條件人數進行面談。
(六)面談。面談在監督人員的監督下,由保山教育研究院及保山市教育體育局共同組織,對確定為面談人員的應聘人員開展面談,具體時間和事宜另行通知。無法聯系或未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談成績按100分計算,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5分,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環節。
(七)確定簽約對象。面談成績在75分及以上者,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簽約對象1:1的比例依面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簽約對象。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保山市教育體育局、保山教育研究院與被簽約對象現場簽訂招聘協議書,簽約人員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大一寸照片3張。
(八)資格復審。由保山市教育體育局、保山教育研究院負責對簽約對象所持相關原件與招聘公告規定資格條件一致性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的確定為體檢對象,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與后續環節。
(九)體檢。由保山市教育體育局組織體檢對象到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公立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申請到指定醫院復檢1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的,不得參與后續環節。
(十)考察。由保山教育研究院及保山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專業能力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察??疾旌细裾?,確定為擬聘人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冊通過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的,可以通過協商辦理工作調動手續。
(十二)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六、人員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經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按照面談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一)簽約人員放棄簽約、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放棄資格復審的;
(二)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五)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六)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待遇保障
公開招聘人員正式履行聘用合同并按程序報批后,除享受正常的工資福利外,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屬《保山市“興保英才計劃”實施辦法》規定范圍的高校畢業博士研究生,除正常的工資福利外,給予博士研究生及相當層次人才120萬元工作生活補貼,分5年考核發放。
(二)全職引進對象至少在保山教育研究院工作服務5年。
(三)配偶隨遷。對聘用人員的配偶一同來保山工作的,原則上由市教育體育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結合實際協調解決;配偶為公務員或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需要跨部門、跨行業、跨地區安排的,由相關部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予以協調落實。
(四)子女就學。對聘用人員的未成年子女(無論戶口隨遷與否)來保山就學的,選擇當地公辦學校,可享受當地居民子女待遇,根據屬地管理原則,由教育部門和學校協調辦理,不得收取政府規定以外的任何費用;選擇民辦學校的,由教育部門負責協調入學,并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八、紀律要求
(一)承諾信息真實。應聘人員應當誠實守信,對提供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填報虛假信息、提供虛假材料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聘用資格。
(二)實行回避制度。凡與應聘人員構成回避關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工作人員應按照回避規定,主動申請回避。
(三)堅持公平公正。應聘人員、工作人員及相關單位應自覺遵守工作紀律、保守工作秘密,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如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為,依法依規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九、聯系方式
保山市教育體育局聯系人及電話
趙老師:0875-2122926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人及電話
李老師:0875-2162447
保山教育研究院聯系人及電話
楊老師:0875-2225017
中共保山市紀委保山市監委監督舉報電話:0875-12388
未盡事宜由保山教育研究院、保山市教育體育局、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進行解釋。
附件:保山教育研究院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報名表
保山教育研究院
保山市教育體育局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4日
來源:https://www.baoshan.gov.cn/info/3281/100067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