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2023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達到全國統一合格分數線或者放寬合格分數線,但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者法律職業資格授予條件的,其成績如何處理,能否重新報考2024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答: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2018年4月28日實施,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以及2023年、2024年司法部公告,不符合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通過隱瞞個人信息、虛假承諾等方式取得報名資格并參加考試的,以及報名時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2023年、2024年應屆畢業生未能按網上報名時承諾要求如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都屬于不符合考試報考條件的情形,其考試成績無效。
上述人員如在2024年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符合報考條件的,向報考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確認取消2023年考試成績后可以報名參考,具體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