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師范學院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1〕8號)以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關于做好2024年度第二學士學位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更好地適應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高素質復合型人才的需求,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的二次學習機會,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有效緩解就業壓力,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公布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備案結果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13號)要求以及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學校決定開展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招生,為做好此項工作,制定本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
序號 |
招生專業名稱 |
學位授予門類 |
本科專業類 |
招生計劃 |
修業年限 |
學費標準 (元/生•學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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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學 |
馬克思主義理論類 |
10人 |
二年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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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學前教育 |
教育學 |
教育學類 |
二年 |
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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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漢語言文學 |
文學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二年 |
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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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英語 |
文學 |
外國語言文學類 |
二年 |
3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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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應用統計學 |
理學 |
統計學類 |
二年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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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理學 |
計算機類 |
二年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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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網絡工程 |
工學 |
計算機類 |
二年 |
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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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市場營銷 |
管理學 |
工商管理類 |
二年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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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會計學 |
管理學 |
工商管理類 |
二年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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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書法學 |
藝術學 |
美術學類 |
二年 |
8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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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 |
注:招生計劃以云南省教育廳公布的為準。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云南省內普通高校本科畢業,并已經取得學士學位證書的2024屆畢業生(已考取碩士研究生或簽訂三方協議的學生不得報考)。
招生對象同時還須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祖國,擁護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2.獲得的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須在學信網備案。
3.身體健康,符合國家相關高校招生體檢標準要求。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規定執行。
三、報名及考核
1.考生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錄楚雄師范學院招生網(http://zs.cxtc.edu.cn/)下載《楚雄師范學院2024年第二學士學位報名申請表》(附件1),將填寫完整的報名表(掃描為PDF文件,以“姓名+報名表”命名)、身份證掃描件(彩色、正背面)、學歷證書掃描件(彩色)、學位證書掃描件(彩色)、本科階段所有課程成績單(須加蓋學校本科教務部門公章)掃描件、體檢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或相應的醫療單位)等材料打包(壓縮包以“姓名+第二學士學位報名”命名),發送至指定郵箱cxsyzb@cxtc.edu.cn。未按要求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視為報名無效。
特別說明:每名考生只能報考1個專業,報考專業須與原所學本科專業分屬不同學科門類,或雖屬于同一學科門類但不屬于同一本科專業類(具體專業所屬的學科門類、本科專業類可登錄教育部網站 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4年)”進行查詢。)
2.資格審核
學校招生辦公室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并將符合條件的考生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復核后,在學校招生網進行公示。
3.綜合考核
公示結束后,各專業根據專業考核方案組織專家組對考生開展專業綜合考核。著重考查學生的思想政治素質、綜合能力、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外語類專業需要考核外語口語能力。
四、錄取
1.專業綜合考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參與錄取,學校錄取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在招生計劃范圍內按照考生綜合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未被所報專業錄取的考生,服從調劑且符合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其它相近相似專業。
2.學校在招生網公示擬錄取學生名單,公示無異議并報云南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按照相關規定辦理錄取手續,發放錄取通知書。
3.被學校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時須提供本人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原件進行核驗,不能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原件的,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4.入學體檢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由學校按具體情況予以相應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已取得學籍的取消學籍。
五、入學
1.凡被學校錄取的考生應在規定的期限內持錄取通知書、有效身份證件等憑證材料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于報到截止日期前向所屬學院書面請假(須附相關證明材料)。請假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2.考生須對填報信息和報名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報名材料必須清晰、真實、完整。學校將對入學新生所提交的報名材料原件進行全面復查,若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由學校按具體情況予以相應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已取得學籍的取消學籍。
3.新生入學后,因同時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讀學籍以及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籍的,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六、學生培養與畢業
1.通過第二學士學位考核錄取的學生,學制兩年,屬于全日制普通學生,納入學校本科生學籍管理系統,在校期間不得申請轉專業。
2.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所有學生納入學校全日制本科生管理體系進行集中住宿、統一管理。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享有全日制本科生的權利和義務,同時須遵守學生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
3.第二學士學位教學內容主要包括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不安排專業實習。學校參照《普通高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相關要求,制定專門的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明確培養目標、畢業要求、課程體系和教學安排。
4.凡在學業年限內修完規定課程,達到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要求的,根據學校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管理辦法頒發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注明第二學士學位的專業名稱、學習時間等內容,學位證書上注明“第二學士學位”字樣。
5.達不到畢業要求的,不再延長學習時間,亦不實行留級制度,學校發給結業證書;退學的學生,學校發給肄業證明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6.第二學士學位畢業學生按當年應屆生身份派遣并辦理相關就業手續。學生如中途退學,按退學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身份派遣。
7.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在生均撥款、學生資助、收費等方面參照相應專業本科生執行。
七、保障與監督
1.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學校紀檢處負責對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對違反相關規定、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學校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和管理規定,全面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
3.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及時向社會公示招生條件、考核方式、考核結果、錄取結果等內容,全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4.考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 或隱匿可能對學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并向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畢業院校通報;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學校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八、附則
1.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不委托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相關工作,也不組織、不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與第二學士學位招生有關的補習、輔導、講座等。
2.學校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的報名及考核不收取任何費用。
3.本招生簡章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九、聯系方式
1.學校地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南路546號
2.學校官方網址:https://www.cxtc.edu.cn
3.學校招辦網址:http://zs.cxtc.edu.cn
4.招辦聯系電話:0878-3129000(兼傳真)
5.聯系人:余老師
6.紀檢監察電話:0878-3133071
7.郵政編碼:675000
8.咨詢郵箱:cxsyzb@cxtc.edu.cn
來源:http://zs.cxtc.edu.cn/info/1147/26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