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梁河縣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專業教學技能測試工作方案
根據《2024年德宏州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公告》要求,特制定2024年梁河縣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專業教學技能測試工作方案如下。
一、組織機構
為保證本次測試工作順利進行,成立梁河縣公開考試招聘教師專業教學技能測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測試工作的領導。
成立由人大、政協、紀委等部門組成的監督組,負責對測試過程進行監督。
二、測試原則
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確保專業教學技能測試結果客觀公正,擇優聘任。
三、測試內容及工作安排
專業教學技能測試崗位共5個,高中體育教師(崗位代碼:15399014006027001),初中數學教師(崗位代碼:15399014006028001),初中英語教師(崗位代碼:15399014006028002),初中化學教師(崗位代碼:15399014006028003),幼兒教師(崗位代碼:15399014006029001)。
(一)測試時間
2024年5月31日下午14:00開始,直至專業教學技能測試工作結束。
(二)測試地點
梁河縣職業高級中學教學樓(遮島鎮弄么村6-1號)。
(三)測試教材
學前教育使用浙江教育出版社大班下冊教材(幼兒智慧游戲課程1-6);高中體育與健康學科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必修全一冊教材;初中數學、英語、化學學科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九年級下冊教材。
(四)測試方式和要求
所有專業教學技能測試崗位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在15分鐘內完成;備課時間20分鐘。
(五)評分標準
所有專業教學技能測試崗位總分為100分,結果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六)測試流程
1.報到。2024年5月31日下午13:00前考生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資格復審合格通知單到梁河縣職業高級中學候考室進行簽到。
2.候考。
本次測試全部考生在1個候考室進行候考,監考員在候考室門外逐一核實考生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資格復審合格通知單是否與本人信息相符,組織考生進入候考室,考生在《考生簽到表》上簽字。嚴禁考生將手機等通訊設備帶入候考室。監考員根據考生報考崗位進行分組,組織考生簽到并進行技能測試順序抽簽,登記考生抽簽的順序號,發放考生順序號牌。
引導員負責按學科序號從候考室引導考生到抽題室領取課題后,再引導考生到備課室。每個崗位從第2個考生開始,間隔20分鐘后引導考生到抽題室領取課題。
3.抽題。
所有考生在1個抽題室領取課題(相同崗位采取同課異構的方式進行)。監考員負責按考試順序讓考生抽取備課課題并發放備課紙。
4.備課。
所有考生在1個備課室進行備課。監考員按照考生抽取的測試序號及崗位,登記考生備課時間,安排考生在指定地點備課20分鐘。備課時間到由不同學科引導員引領考生進入相應專業教學技能測試考場,測試結束后引領考生進入候分室等候測試成績。
5.測試。
考官宣布開考后,參加測試考生方能進行說課。
考官根據考生教學技能展示情況獨立進行賦分。
監督員負責全程監督測試過程;開考前宣讀監督詞;發放給考生成績通知單。
計時、記分員在考試距說課規定時間還差3分鐘時,搖鈴提醒,時間到再次提醒。計時、記分員計算出成績。
核分員核實后填在成績通知單上,交給監督員。
6.候分。
所有考生在1個候分室進行候分。監考員負責監督考生技能測試結束后在候分室等候測試成績。
(七)成績計算
測試考官每組由7人組成,當場評分,按百分制賦分,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取其余5個成績的平均分(測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八)測試結果公布
專業教學技能測試結束后,技能測試成績統一在梁河縣職業高級中學公示欄進行公示。
四、工作紀律及相關要求
(一)考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報到,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報到的考生,取消測試資格。
(二)考生應服從工作人員安排,自覺遵守測試工作各項管理規定和紀律,嚴禁將各類手表和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有關設備帶入考場,除身份證、資格復審合格通知單和考試文具外的其他物品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通訊設備、電子設備必須全部切斷電源)。
(三)考場有視頻監控全程錄像。進入考場時將用金屬探測儀進行安檢探測,請盡量不要穿戴含有金屬的衣物或飾品,攜帶助聽器的考生請自行取下,以免造成傷害。隨身攜帶的資料和通訊工具等物品必須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嚴禁帶入考場。凡不把上述隨身物品交工作人員保管的考生,視為違規,取消測試資格。
(四)所有測試考生實行代碼制,進入考場只報本人測試代碼,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本人父母姓名,一經透露視為違規,取消測試資格。
(五)按照回避相關規定,考生可向監督人員申請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六)所有陪考、送考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點學校;參加測試的考生不得隨意離開候考室,應隨時等待工作人員通知;考生進入考點學校后身體出現不適須及時報告;考生不得進入考場以外的學校其他區域;測試結束不得將試題、稿紙及各類與考試相關的材料帶走;考生考試結束后須及時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及學校其他區域滯留。
(七)考生在候考室、考場、候分室內禁止喧嘩和吸煙。
(八)對違反規定的考生,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九)工作人員做好考生考試開始前及結束后人員出入考場的秩序維護。
本方案未盡事宜請與梁河縣教育體育局政工人事股聯系,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李老師,0692-6164415,18088168829。
2024年德宏州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技能測試崗位表
來源:https://www.dh.gov.cn/rsj/Web/_F0_0_5SPOUVC4D2AC08750EBC4E21B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