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保山市施甸縣縣直醫療衛生單位選調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來源:施甸縣衛生健康局公眾號 閱讀:968 次 日期:2024-03-12 17: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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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縣2024年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選調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深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優化衛生人力資源配置,加快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暢通基層醫療衛生人才“上行通道”,促進人員的合理流動,調動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根據《中共施甸縣委辦公室 施甸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施甸縣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選調醫務人員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施辦發〔2014〕23號)、《關于印發<施甸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施組聯發〔2022〕6號)及《關于印發<施甸縣衛生系統人員聘用調動及進修學習等人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施衛發〔2015〕19號)的規定,對縣直醫療衛生單位部分崗位進行公開選調,經縣委政府批準,現將施甸縣2024年縣直醫療單位考試選調專業技術人員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全縣鄉鎮(中心)衛生院公開選調。

二、計劃和崗位

2024年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選調專業技術人員13個崗位共14人。具體崗位詳見《施甸縣2024年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選調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報名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名范圍

施甸縣各鄉鎮(中心)衛生院在職在編專業技術人員。

(二)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公開選調崗位要求的對應崗位資格條件;

5.身體健康;

6.符合報考崗位年齡要求(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7.為了更好的暢通基層醫療衛生人才“上行通道”,促進人員的合理流動,調動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2024年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選調專業技術人員不適用《關于印發<施甸縣衛生系統人員聘用調動及進修學習等人事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施衛發〔2015〕19號)中:“帶薪進修或學習后為單位服務滿3年及以上”的規定;近3年因帶薪進修取消選調資格的人員本次不限制報考;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2.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根據《關于轉發國家衛生健康委等七部門做好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就業安置和履約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衛科教發〔2020〕2號)規定:“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生服務年限為6年(服務年限含3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或2年助理全科醫生培訓時間)”;根據《關于印發<施甸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施組聯發〔2022〕6號)規定:“鄉鎮調入縣直事業單位的,須在鄉鎮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特崗全科醫生的最低服務年限從招聘為正式在編工作人員之日起算”;

4.選調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為“僅限鄉鎮使用”的不予報考。

5.從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人員;

6.新招聘人員尚在試用期的人員;

7.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保人社聯〔2020〕3號),需要回避的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四)各種年限計算截止時間2024年3月31日。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選調公告

在施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施甸縣衛健局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施甸縣衛生健康局三樓人事股。

4.報名的具體要求: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符合報名條件者,由本人提出申請,單位領導審核同意后在報名表上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報名者擔任鄉鎮衛生院院長及副院長職務的須征得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同意后在報名表簽署意見(報名表詳見附件2)。報考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所填專業應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報考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筆試資格;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筆試資格者,取消本次筆試資格。

(3)申報資料:身份證、畢業證、專業技術資格證、醫師(護士)執業證、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驗原件留存復印件,相關證明留存原件)和報名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交一式一份。

(4)如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考試及選調資格。

(三)考試

考試由筆試、經歷業績評價和專業技能考核組成??忌C合成績=筆試成績×50%+經歷業績評價×10%+專業技能考核×40%。筆試、經歷業績評價、專業技能考核及綜合成績均采取百分制計分,每項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勝出;若綜合成績與筆試成績均相同的,以專業技能考核成績高者勝出;若綜合成績與筆試成績、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均相同的,以經歷業績評價成績高者勝出;若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專業技能考核成績、經歷業績評價成績均相同的,則加試一題專業技能考核,以加試成績高者勝出。

1.筆試

(1)筆試時間:2024年3月22日早上9:00至11:00。

(2)筆試地點:施甸縣衛健局三樓會議室。

(3)開考原則:每個崗位計劃選調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2方可組織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以不受比例限制開考,等額開考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筆試范圍:筆試內容為崗位所需專業知識。

(5)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由施甸縣衛生健康局于試卷全部批改完成后綜合分析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并在施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及施甸縣衛健局公示欄上發布。

2.經歷業績評價和專業技能考核

(1)確定人員: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1:2的比例確定進入經歷業績評價和專業技能考核人選。選調人數與評價、考核人數達不到1:2比例的,經縣衛健局申請,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按1:1比例進行經歷業績評價和專業技能考核。進入評價和考核的人員若自行放棄資格導致該崗位選調人數與評價、考核人數比例不足1:2的,則從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缺額數依次遞補一次。

(2)經歷業績評價

評價方式和內容:參加經歷業績評價人員認真填寫《2024年度施甸縣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選調專業技術人員經歷業績信息采集表》(附件3),并根據選調單位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經歷業績評價主要評價內容為:學習和工作經歷、工作業績、獎勵情況、崗位匹配程度等。

經歷業績評價實施:由縣衛健局組織實施,在專業技能考核前完成評分。經歷業績評價按照《2024年度施甸縣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選調專業技術人員經歷業績評價參考體系》(附件4)進行量化評分,評分結果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計入綜合成績。

經歷業績評價材料提交時間另行通知。

(3)專業技能考核

考核方式:由縣衛健局組織各用人單位組成專家組考評,考評內容包含實踐技能操作和病案分析。題目待正式考核時現場抽取。

專業技能考核實施:由縣衛健局組織實施??己藭r,考生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接受復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資格。專業技能考核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等額考核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考核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環節。

專業技能考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公布考生綜合成績

專業技能考核結束后,綜合成績由專業技能考核主考官當場向考生進行公布。

(五)體檢、尿檢

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選調崗位計劃選調人數與體檢、尿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尿檢對象。由衛健局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組織體檢對象到縣級及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公立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體檢時必須做毒品尿樣檢測,被公安機關認定為吸毒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體檢、尿檢均合格的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尿檢對象對體檢、尿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到指定醫院或部門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尿檢不合格者,不得參與后續的公開選調環節。

(六)考察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疾鞂ο笏趩挝粦敺e極配合,客觀實際地反映考生的實際情況??疾觳缓细裾?,不得參與后續的公開選調環節??疾旃ぷ饔煽h衛健局相關人員組成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通過個別談話方式開展。

(七)公示及辦理相關手續

縣衛健局、縣人社局根據體檢尿檢情況、考察情況和崗位要求,報縣委衛健工委班子會議集體討論決定擬選調人員,將擬選調人員名單及選調工作情況報縣人社局審核,并在施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施甸縣衛生健康局網頁對擬選調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選調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無正當理由不服從調動的,三年內不允許再次參加公開選調考試。

在體檢尿檢、考察或公示環節,若出現報考人員放棄或不合格的情形,從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并進行公示。

選調到新單位人員,必須同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在本單位服務滿5年,5年內不允許申請調動。

五、紀律要求

(一)在縣衛健局公布報名、考試及其它事項通知的時限內,不按時到場者即視為自動放棄。

(二)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公開選調資格。且3年內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選調。

(三)堅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四)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

(五)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好職責,公開選調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重要提示

(一)本次公開選調考試專業目錄參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附件5)執行。此次選調考試參照的《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若與教育部官網公布的專業目錄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官網公布的為準,另外,各事業單位在設置專業要求是,除參照上述目錄外,還會參考各高校官網及職業教育、技工院校官網公布的專業目錄。

(二)報考人員應確保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特別是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凡因報考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并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公告所附相關附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名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選調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有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本次選調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未盡事宜由施甸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施甸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股0875-8127548

監督電話:中共施甸縣委衛生健康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電話0875-8125192

附件:

1.施甸縣2024年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選調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

2.施甸縣2024年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選調考試報名表

3.2024年施甸縣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選調專業技術人員經歷業績信息采集表

4.2024年施甸縣縣直醫療衛生單位公開選調專業技術人員經歷業績評價參考體系

5.《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

施甸縣衛生健康局

2024年3月12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E6HAs48VxCSwPXy9AZa67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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