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橋鄉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中隊公開招聘協管人員的公告
為全力抓好上高橋鄉秩序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緩解城市管理壓力,提升人居環境,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擬招聘協管人員2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名額
招聘上高橋鄉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中隊協管人員2人。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行端正,具有從事城市管理工作的經驗(退役軍人優先);
(二)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退役軍人可放寬至初中);
(三)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四)身高:1.65米以上(限男性);
(五)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紋身、無怪異發型、無不良嗜好、無吸毒史、無犯罪前科、無精神疾病史,視力良好,能正常開展城市管理各項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報名:
1.有違法犯罪記錄的:
2.被開除公職、辭退的;
3.現役軍人,在校學生及未成年的;
4.本人受過刑事處罰;
5.因自身原因不能正常開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招聘區域崗位根據大隊工作需要進行調節。
三、報名
(一)發布公告:微信公眾號發布。
(二)報名時間:2024年3月7日至3月14日。每天上午9:00-11:00時;下午15:00-17:00時。
(三)報名地點:上高橋鄉人民政府一樓退役軍人服務站辦公室。
(四)提交資料:報名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
四、資格審查
設立城市管理執法中隊資格審核組,對通過初審人員,3個工作日內電話通知本人參與面試,面試通過后提交健康體檢證明、派出所政審證明,完善相關聘用手續。
五、聘用管理
(一)實行聘用制。由上高橋鄉人民政府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1簽,1年以后符合有關規定的續聘。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工資待遇為2000元/月,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工資2500元/月(其中500元為績效考核工資)。
(二)試用期滿后,購買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按有關規定執行,在繳納工會費后可同等享受工會會員福利。連續2個月考核不合格予以辭退。
(三)被聘用人員需遵守上高橋鄉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中隊相關規定。
聯系人:蔡廷飄,聯系電話:19869569151
上高橋鄉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4OnFnQ1z1O37b-Jjvtul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