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韶關市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做好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粵衛辦人函〔2023〕5號)和廣東省醫學學術交流中心《關于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粵醫學[2023]61號)的文件要求,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將于4月13、14、20、21日舉行。為確保我市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考試報名工作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考試報名包括網上預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一)網上預報名。
2023年12月1-14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網(www.21wecan.com),按要求完成網上預報名,并打印《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以下簡稱《報名申報表》)。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且通過部分科目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務必確保身份證件號碼一致。報考人員須對網上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有信息修改,驗證碼有改變,請重新打印申報表。
(二)現場確認。
各報名點可根據本報名點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現場確認的時間和地點,于2023年12月2-15日期間完成現場確認工作,并做好對報考人員的通知和宣傳工作,提前公布報考人員現場確認的具體時間、地點等重要信息。
報考人員須根據報考要求攜帶《報名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相應報名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核對確認單內容,并簽名。請報考人員留意所在報名點的截止時間,及時完成現場確認工作,逾期未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的報考人員,其網上的預報名無效。
報考人員提交的下列報考材料中,復印件須由所在單位核實并加蓋印章,證件的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報考人員。
1.《報名申報表》?!秷竺陥蟊怼犯鳈谀績热蓓毰c提交的證件及材料信息一致。
2.有效身份證件。有效身份證件須與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所填寫的證件類型、證件號碼一致,考試當天提供的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系統提供證件需一致。
3.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對學歷或學位有疑義的,可要求提供學歷或學位鑒定證明。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報考上一級別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應具有下一級別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5.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
6.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報考醫學類相應專業(臨床、口腔、中醫類別)的人員,須按相關文件要求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7.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工作單位為民營醫院、私人醫療機構、醫務室等單位的須提供單位的醫療機構許可證(備案證書)副本復印件,需單位驗印,寫上“與原件相符”并蓋章。歷史考生填報的證件類型或證件編號如與上一年度(2023年)不一致,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到韶關市醫學會申請進行考試成績的合并;如未按要求提出申請,將默認為自動放棄上一年度(2023年)考試成績,無法進行兩年成績的滾動管理。
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材料按以上順序,確認單放在首頁進行裝訂。
(三)考試收費。
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須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核狀態,經考區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時間為2024年1月29日-2月8日,未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收費標準按照《廣東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廣東省醫師資格、護士執業資格和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粵衛函〔2019〕826號)執行:初、中級資格人機對話考試每人每科75元,紙筆考試每人每科65元。
二、報考條件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和《廣東省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改革實施方案》(粵人社規〔2022〕6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
(一)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貫徹新時代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自覺踐行“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職業精神和“珍愛生命、崇尚科學、樂于奉獻、團結進取”的廣東醫生精神,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協作精神、敬業精神和醫德醫風;
2.身心健康,心理素質良好,能全面履行崗位職責。
(二)報考藥學、護理、衛生技術等專業初級職稱者,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的學歷或學位。
報考藥(技)士者,具備中專、大專學歷。
報考藥(技)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
4.具備碩士學位。
報考護師者,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中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工作滿3年;
3.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1年,可直接聘任護師職稱,也可以參加護師考試。
(三)報考藥(技)衛生專業中級職稱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的學歷或學位和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
2.具備大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
4.具備碩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
5.具備博士學位。
(四)報考護理衛生專業中級職稱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的學歷或學位和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中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7年;
2.具備大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4年;
4.具備碩士學位經注冊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2年;
5.具備博士學位并注冊從事護理執業活動。
(五)在非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報考臨床、口腔、中醫類別衛生專業中級職稱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的學歷或學位和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中專學歷,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7年;
2.具備大專學歷,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6年;
3.具備碩士學位、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
4.具備博士學位,并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六)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報考臨床、口腔、中醫類別衛生專業中級職稱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的學歷或學位和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7年;
2.具備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指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醫務室、門診部、診所。
(七)報考公共衛生類別衛生專業中級資格的人員,除具備(一)所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具備相應專業的學歷或學位和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7年;
2.具備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4年;
4.具備碩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2年;
5.具備博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
(八)新冠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報名有關問題。
符合報名條件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直接申報參加考試。由報名人員所在單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等規定的人員范圍,提供相應證明材料,考點考試管理機構審核確認??键c考試管理機構對上述人員登記造冊,存檔備查。上述符合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九)其他相關規定。
1.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學歷或學位證書所學專業和所從事的專業工作,在《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選擇報考相應專業類別。
2.報名參加2024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或學位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23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學歷或學位,并且要符合《關于舉辦高等醫學教育的若干意見》(教高〔2002〕10號)、《關于規范醫學類專業辦學的通知》(教高〔2014〕7號))和《廣東省衛生計生委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學歷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衛函〔2016〕1379號)等文件規定。
在計算任職年限時,從事醫療或護理等執業活動的,從執業注冊時間算起;取得護師、藥師或技師等職稱,從取得相應資格時間算起。
3.在鄉鎮(街道)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和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4.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和《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規定,符合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在內地考區報名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教育部(國家教委)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5.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三、專業類別、各科目考試時間及考試方式
(一)專業類別。
每門專業的中、初級考試科目均為4科: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
(二)考試方式及時間。
1.護理學初級(師)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日 期 | 考 試 科 目 | 考 試 時 間 |
4月13日 | 基礎知識 | 上午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下午14:00—16:00 | |
4月14日 | 專業知識 | 上午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下午14:00—16:00 |
2.其他112個專業采用人機對話方式進行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日 期 | 考 試 科 目 | 考 試 時 間 |
4月13、14、20、21日 | 基礎知識 | 上午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上午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下午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下午16:15—17:45 |
(三)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確保證件號碼一致。
(四)其他有關問題
自2024年起,將職業病學并入內科學專業、結核病學并入傳染病學專業、職業衛生并入公共衛生專業、計劃生育按專業內容分別并入婦產科和泌尿外科專業;將中醫護理并入護理學專業,同時所有護理學專業考試中,相應增加中醫內容。目錄中將取消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
2023年報考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原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的人員通過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報考其執業范圍內的相關專業時,保留2023年通過科目成績進行滾動管理,兩年內通過四個科目的為考試合格,予以發放2024年報考專業的資格證書。
四、材料審核
(一)各報名點審核本報名點報名人員的報名資格,審核數據提交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24日。
報名點應按相關規定要求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及材料,誰審核誰負責,誰簽名誰負責。凡符合報考條件的,經辦人員須在《報名申報表》上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并辦理報名確認手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報名。
(二)報名點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武江區、湞江區、曲江區、南雄市、樂昌市、乳源縣、仁化縣、始興縣、翁源縣、新豐縣行政區域內的報考人員統一在當地衛生健康局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審核(含醫療機構許可證上發證機關為武江區、湞江區的衛生站、衛生院、社區醫療衛生服務中心的報考人員)。
(三)粵北人民醫院、韶關市第一人民醫院、韶關市中醫院、韶關市婦幼保健院、粵北第二人民醫院、粵北第三人民醫院、韶州人民醫院、韶關市第二人民醫院、韶關市中心血站、韶關市慢性病防治院、韶關市口腔醫院、韶關學院醫學院報名點負責本單位在職在崗報考人員的現場確認審核。
(四)其他醫療衛生單位、駐韶中省廠礦醫院負責收齊本系統、本單位報考人員報名材料后統一到市考點現場確認審核。
(五)市考點現場確認時間:2023年12月4-15 日(工作日8:30-11:50,14:30-17:30,周六、日休息)。市考點設立報名點地址:韶關市惠民南路150號韶關市醫學會(市衛生健康局三樓)。
五、其他事項
(一)打印準考證。
2024年4月1-21日期間,考生可登陸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網打印準考證,并按期參加考試。
(二)參加考試。
考生參加考試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上述兩證不齊全者不允許進入考場,如考生不慎遺失身份證或身份證過期,請及時補辦。
(三)成績發布。
考試成績由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于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內在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網上公布??忌谝幎〞r間內在網上查詢下載、打印成績單。
(四)領取資格證。
考生領取資格證地點:市行政服務中心人社局窗口。
地址:韶關市武江區西聯鎮百旺路芙蓉園24棟行政服務中心二樓大廳人社局窗口,聯系電話:0751-8877865
(五)咨詢電話。
有關本次考試的政策及其他事項咨詢,請考生咨詢所在單位和各報名點。韶關考點屬下各報名點聯系方式:
武江區衛生健康局:0751-8739613;
湞江區衛生健康局:0751-8878520;
曲江區衛生健康局:0751-6668773;
南雄市衛生健康局:0751-3822253;
樂昌市衛生健康局:0751-5553250;
仁化縣衛生健康局:0751-6355661;
始興縣衛生健康局:0751-3313041;
翁源縣衛生健康局:0751-6972321;
乳源縣衛生健康局:0751-5362480;
新豐縣衛生健康局:0751-2251042;
粵北人民醫院:0751-6913522;
韶關市第一人民醫院:0751-8913025;
韶關市中醫院:0751-8625903;
韶關市婦幼保健院:0751-8639005;
粵北第二人民醫院:0751-8726620;
粵北第三人民醫院:0751-5569226;
韶州人民醫院:0751-8230851;
韶關市第二人民醫院:0751-8827777;
韶關市中心血站:0751-8703040;
韶關市慢性病防治院:0751-8630516;
韶關市口腔醫院:0751-8777658;
韶關學院醫學院:0751-8122873;
韶關市醫學會:0751-8538855。
附件: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韶關市衛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一、初級(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 業 名 稱 |
101 | 藥學 |
102 | 中藥學 |
103 | 口腔醫學技術 |
104 | 放射醫學技術 |
105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106 | 病理學技術 |
107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108 | 營養 |
109 | 衛生檢驗技術 |
110 | 病案信息技術 |
二、初級(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 業 名 稱 |
201 | 藥學 |
202 | 中藥學 |
203 | 護理學 |
204 | 中醫護理學 |
205 | 口腔醫學技術 |
206 | 放射醫學技術 |
207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208 | 病理學技術 |
209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210 | 營養 |
211 | 衛生檢驗技術 |
212 | 心理治療 |
213 | 病案信息技術 |
214 | 輸血技術 |
215 | 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 |
216 | 眼視光技術 |
三、中級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 業 名 稱 |
301 | 全科醫學 |
302 | 全科醫學(中醫類) |
303 | 內科學 |
304 | 心血管內科學 |
305 | 呼吸內科學 |
306 | 消化內科學 |
307 | 腎內科學 |
308 | 神經內科學 |
309 | 內分泌學 |
310 | 血液病學 |
312 | 傳染病學 |
313 | 風濕與臨床免疫學 |
315 | 中醫內科學 |
316 | 中西醫結合內科學 |
317 | 普通外科學 |
318 | 骨外科學 |
319 | 胸心外科學 |
320 | 神經外科學 |
321 | 泌尿外科學 |
322 | 小兒外科學 |
323 | 燒傷外科學 |
324 | 整形外科學 |
325 | 中醫外科學 |
326 | 中西醫結合外科學 |
327 | 中醫肛腸科學 |
328 | 中醫骨傷學 |
329 | 中西醫結合骨傷科學 |
330 | 婦產科學 |
331 | 中醫婦科學 |
332 | 兒科學 |
333 | 中醫兒科學 |
334 | 眼科學 |
335 | 中醫眼科學 |
336 | 耳鼻咽喉科學 |
337 | 中醫耳鼻喉科學 |
338 | 皮膚與性病學 |
339 | 中醫皮膚與性病學 |
340 | 精神病學 |
341 | 腫瘤內科學 |
342 | 腫瘤外科學 |
343 | 腫瘤放射治療學 |
344 | 放射醫學 |
345 | 核醫學 |
346 | 超聲波醫學 |
347 | 麻醉學 |
348 | 康復醫學 |
349 | 推拿(按摩)學 |
350 | 中醫針灸學 |
351 | 病理學 |
352 | 臨床醫學檢驗學 |
353 | 口腔醫學 |
354 | 口腔內科學 |
355 | 口腔頜面外科學 |
356 | 口腔修復學 |
357 | 口腔正畸學 |
358 | 疼痛學 |
359 | 重癥醫學 |
361 | 疾病控制 |
362 | 公共衛生 |
364 | 婦幼保健 |
365 | 健康教育 |
366 | 藥學 |
367 | 中藥學 |
368 | 護理學 |
369 | 內科護理 |
370 | 外科護理 |
371 | 婦產科護理 |
372 | 兒科護理 |
373 | 社區護理 |
375 | 口腔醫學技術 |
376 | 放射醫學技術 |
377 | 核醫學技術 |
378 | 超聲波醫學技術 |
379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380 | 病理學技術 |
381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382 | 營養 |
383 | 理化檢驗技術 |
384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385 | 消毒技術 |
386 | 心理治療 |
387 | 心電學技術 |
388 | 腫瘤放射治療技術 |
389 | 病案信息技術 |
390 | 輸血技術 |
391 | 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 |
392 | 急診醫學 |
393 | 眼視光技術 |
來源:https://www.sg.gov.cn/bmpdlm/wsjkj/gzgg/content/post_25543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