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申請須知
一、免考對象
根據教育部《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的試行規定》(考委字〔1989〕011號)要求,國家承認學歷各類高校的研究生、本科與??飘厴I生以及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報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第二專業的(包括第三、第四專業),或持有國家認可的專業資格證書或非學歷教育證書者,報考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可按規定申請免考部分課程。
二、免考申請時間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申請須在畢業申請辦證前辦理完成,否則不能參加當次畢業申請辦證。2023年下半年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申請按考生網上申請—現場提交材料初審—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終審的流程開展。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一)11月15日9:00-21日16:00:考生網上免考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11月15日9:00-24日16:00:考生現場信息確認,具體確認辦理時間由確認點或主考學校確定,工作日內辦理。逾期未確認的,當次免考申請無效。
(三)11月15日9:00-24日16:00:確認點或主考學校審核。
(四)11月15日9:00-29日16:00: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終審。
(五)11月30日12:00:系統關閉,如考生在系統關閉前未完成繳費,本次免考申請無效。
三、免考申請渠道
(一)考生網上免考申請網址: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平臺(https://zk.ynzs.cn/)或云南政務服務網(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省教育廳→對自考考生免考課程、跨省轉移課程的確認→對自考考生免考課程的確認”模塊進行申請。
(二)考生現場信息確認。在網上提交申請后,社會考生和學分互認考生現場信息確認渠道不同,具體如下:
1.社會考生:填寫完免考申請并提交后,自行前往所選確認點辦理免考申請確認手續,并提交相關免考申請材料;
2.學分互認在校生:填寫完免考申請并提交后,自行前往主考學校辦理免考申請確認手續,并提交相關免考申請材料。
注:如申報渠道錯誤,本次免考不予受理。
(三)考生繳費。各確認點或主考學校應于規定時間內完成初審、提交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終審,終審通過的考生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標準為32元/科次(云發改收費〔2006〕98號),云南省招生考試院終審通過、考生繳費成功的才算免考辦理成功。 考生繳費前請認真核驗免考信息,繳費成功后無法退回。
(四)免考類型請登錄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平臺查看,免考系統僅在免考期間開放。
四、免考申請材料
(一)公共基礎課和專業課免考辦理材料
1.原學歷畢業證原件及掃描件;
2.原學歷《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原學歷成績單原件及掃描件(每頁均須有考生信息并均加蓋畢業學校教務處公章,須將辦理免考需要使用到的課程及成績用鉛筆圈出);
4.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須考生本人手寫簽字)(附件1)。
(二)證書免考辦理材料
1.證書原件及掃描件;
2.證書網上查詢截圖;
3.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須考生本人手寫簽字)(附件1)。
注:以上辦理材料原件由確認點或主考學校審核完后退還考生,掃描件由考生本人上傳到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管理平臺。
五、免考說明
(一)免考取得的合格課程只能用于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辦證。
(二)考生辦理免考期間請保持通訊暢通。如考生免考申請被駁回,請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修改重新提交申請后,請確認點或主考學校重新初審,在規定時間內未修改并重新提交申請,當次免考申請無效。
(三)本次線上辦理免考的,畢業申請辦證時無須提交免考課程登記表,系統會自動生成《云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免考課程審核單(樣表)》(附件2)。
(四)考生提供的免考申請材料須真實有效,凡偽造、涂改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一經查出,即取消免考、畢業辦證資格,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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