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甸縣衛生健康系統面向縣外公開選調醫務人員公告
為切實解決魯甸縣縣直醫院醫務人員緊缺問題,進一步提升全縣醫療服務質量,促進我縣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經魯甸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會議研究同意,決定面向縣外公開選調部分醫務人員,現將選調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
魯甸縣外在職在編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 ?/p>
二、選調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衛生健康事業,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有良好的專業素質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三)年齡要求: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9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主治醫師資格,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副主任醫師資格,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主任醫師資格,年齡在50周歲及以下(1973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在基層工作滿規定的服務年限,近5年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符合選調崗位資格條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選調:
1.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或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3.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不符合選調崗位資格條件的;
5.報考未征得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同意的;
6.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的;
7.其他不符合公開選調規定的。
三、選調崗位及數量
魯甸縣衛生健康系統2023年公開選調醫務人員21名,其中:魯甸縣人民醫院15名,魯甸縣中醫醫院6名。(詳見附件:1.魯甸縣衛健系統2023年公開選調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表 )。
四、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發布信息、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在“微魯甸”(中國共產黨魯甸縣委員會宣傳部)和“魯甸縣衛生健康”微信公眾號公開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5天,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9:00-11:30,14:30-17:30)。
2.報名地點:魯甸縣衛生健康局三樓人事股。
3.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相關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本人所在單位和所屬縣(區)主管部門、人社局簽署意見及蓋章的《魯甸縣2023年公開選調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1份;
(3)出具近5年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及以上)證明原件或年度考核表復印件1份(需簽署復印件與原件一致、經辦人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
(4)近期免冠標準電子證件照(姓名+身份證號命名)。
4.每人只限報考1個崗位,多報無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報考崗位一經確定,不得更改。報考人員首先在“微魯甸”(中國共產黨魯甸縣委員會宣傳部)微信公眾號下載《魯甸縣2023年公開選調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并如實填寫個人信息(可用電子版),然后到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當地人社部門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在報名時限內交到指定報名地點審核報名。
5.資格審查
(1)魯甸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并對報名通過人員的相關材料進行復審,如資格復審未通過的,取消其選調資格。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選調工作過程,如報考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選調資格。
(2)縣紀委派駐縣衛健局紀檢組對各個環節進行全程監督,確保選調工作有序進行,發現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為本次參考人員考試成績的總平均分。在筆試環節,選調崗位數與報考人數按1:2設置開考比例,開考比例不足1:2的,按比例相應削減其崗位。
1.筆試內容:醫學基礎知識及相關專業知識。
2.筆試時間及地點:根據現場報名人數情況組織進行筆試,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應參加筆試的報考人員未參加筆試考試或雖參加筆試考試但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4.成績公布: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在“微魯甸”(中國共產黨魯甸縣委員會宣傳部)和“魯甸縣衛生健康”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5.初錄人員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招聘崗位1:1比例從高到低確定初錄人員。若同科目崗位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下列原則優先確定人選:1.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時間長的;2.近5年年度考核優秀次數多的;3.學歷高的;4.若上述條件均相同,則加考筆試。
(五)已初定的初錄人員,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五、其他事項
1.魯甸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對初選人員的考察,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初選資格。
2.選調人員的工作調動相關手續由魯甸縣衛生健康局報送魯甸縣人社部門批復辦理。
3.選調人員工作調動后,若無相應職稱或崗位的,工資等福利待遇按省市縣人社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4.選調人員到崗后,必須服從醫院工作安排,否則,取消選調資格。
5.選調人員工作調動后,服務期為5年,服務期未滿,不予調動。
六、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公開選調咨詢電話:0870-8126069
附件:1.魯甸縣衛健系統2023年公開選調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表
2.魯甸縣2023年公開選調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
魯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魯甸縣衛生健康局
2023年9月1日
附件:
1.魯甸縣衛健系統2023年公開選調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設置表
2.魯甸縣2023年公開選調醫學類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請掃描下方二維碼自行下載)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MBEZW67dRtXat6A4tn1N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