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村醫生的公告
為進一步提高村衛生室服務能力,充實鄉村醫生隊伍,優化鄉村醫生隊伍結構,根據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J13號)《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云政辦發〔2015)54號)《關于全面實施鄉村醫生鄉管村用加強村衛生室管理的通知》(云衛辦基層發〔2019〕3號)《關于進一步加強村級衛生室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昆政辦(2019)78號)的相關文件精神,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鄉村醫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堅持誰用人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三)堅持統一管理、科學規范原則;
(四)堅持空崗補充原則。
二、招聘計劃
擬新招聘雙龍街道莊房村衛生室鄉村醫生1名、麥沖衛生室鄉村醫生1名、哈馬者衛生室鄉村醫生1名、小石橋衛生室鄉村醫生1名、箱子莊衛生室鄉村醫生1名;松華街道團結獺貓箐衛生室鄉村醫生1名(限女性);滇源街道甸尾村衛生室鄉村醫生1名、中所衛生室鄉村醫生1名(限女性)。
共計擬新招聘8名鄉村醫生。
三、報考條件及招聘崗位要求
(一)崗位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45歲及以下;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及工作能力;
4.具備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醫學類(含中醫、中西醫結合、臨床)、護理學中專及以上學歷。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含達到報考當年合格分數線)或大專及以上學歷優先考慮。
(二)招考對象
1.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立案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曾在村醫崗位工作,被辭退人員;
(3)在崗村醫;
(4)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以往在各類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還在禁考期的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應聘。
(三)戶籍條件
不限。
四、招聘時間安排
1.報名、資格審核時間:2023年6月28日-7月4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攜帶本人一寸免冠彩色相片2張;畢業證原件、醫師執業證和資格證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盤龍區鄉村醫生公開招聘報名表》《盤龍區鄉村醫生崗位意向表》各1份到所報名的衛生室所屬街道衛生院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參加筆試。
2.筆試時間:組織統一筆試考試,考試時間2023年7月11日。
3.體檢時間:2023年7月14日前完成。
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4.資格聯審時間:2023年7月14日前各鄉鎮衛生院上報資格聯審材料。
如有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或體檢、聯審不合格的,將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是否遞補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5.公示時間: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30日。
6.通知時間:2023年8月2日。
7.上崗時間:2023年8月7日。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時間發生變化的,區衛健局另行通知。
五、相關事項
1.每個報考人員報名材料應真實、有效,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等不良行為的取消考試資格。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應聘人員應對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或有舞弊行為的,任一環節發現資格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取消聘用。
2.每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符合自身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并服從調劑。
3.報考人員由區衛健局組織筆試,擇優錄用。
4.因村醫崗位特殊性,同等條件下,報考人員在所報考鄉鎮有固定住所的優先錄用。
5.根據考試、體檢和聯審結果研究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信息將在各衛生院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到各鄉鎮衛生院報到,未按時報到取消聘用資格。實行1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本公告由區衛生健康局局基層衛生健康科負責解釋。
昆明市盤龍區衛生健康局
2023年6月25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J8YzTyjyqsCaPCFLAOzP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