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鄭市2012年征兵工作,即日起全面展開,開始接受適齡青年應征報名,望廣大有志青年積極報名參軍。
一、征集對象
2012年12月31前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和17歲的高中(中專、職高、技校)男性畢業生。高中畢業應征青年年齡不能超過21歲,大專畢業應征青年年齡不能超過23歲,本科以上畢業應征青年年齡不能超過24歲。
二、報名地點
適齡青年本人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的各鄉鎮、街道進行報名,也可直接到新鄭市人武部報名。如因特殊情況,本人不能前往報名的可以書面委托其親屬或所在單位代為報名。高等院校已完成學業能夠提前畢業的翌年畢業班學生和在校生,須在學校所在地縣級征兵辦公室報名應征。
三、報名時間
2012年10月11日至2012年11月10日(有特殊情況的至體檢結束前仍可報名)。
四、咨詢電話:0371-62693062
五、相關政策
1、高學歷青年優先征集。對大學生報名參軍,兵役機關將開辟“綠色通道”,男性大專以上畢業生可直接到縣級征兵辦公室報名,在體檢結束前,隨到隨報名隨體檢。合格的,優先批準入伍。
2、定向考錄退役大學生士兵為公務員。從2013年起,鄭州市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公務員和全供事業單位的崗位進行定向考錄大學生退役士兵;省市兩級政法隊伍招錄干警時,不低于當年符合條件的退役大學生人數的5%,事業單位不低于10%,市屬國有企業不低于15%,進行定向招錄。
3、服役期間視為工作經歷,計算工齡。非鄭州籍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完成學業且被鄭州市用人單位接收的,可辦理進鄭落戶手續。
4、發放補助金。我市自2012年起,按城鄉一體、同役同酬的原則,建立義務兵最低優待金制度,優待金發放標準不低于全市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的⒈2倍;到西藏服役義務兵優待金發放標準不低于全市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的⒉5倍。規定自2013年起,選擇自謀職業的城鎮退伍義務兵,按全市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發退役金;農村退伍義務兵,按上年度全市農民人均純收入的3倍發退役金。(例如:按新鄭市2011年度經濟指標計算,選擇自謀職業的城鎮退伍義務兵可領取各種補助最少81132元,最多可領取109862元;農村退伍義務兵可領取各種補助最少60552元,最多可領取89282元)。
5、新生入學查兵役登記卡,招考公務員審查服兵役結論。從2012年起,凡達到服兵役年齡的男性公民必須依法履行兵役義務,并于當年6月30日前,到戶籍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進行兵役登記,領取《兵役登記卡片》,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全部參加網上報名預征,于8月31日前持《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報名應征。對不參加報名應征、不參加體檢、體檢政審合格后拒絕入伍或有其他逃避征集行為的,當地兵役機關要在其《兵役登記卡片》或《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上注明“拒服兵役義務”字樣。各級各類高等院校新生入學時,需要查驗《兵役登記卡片》,凡是沒有《兵役登記卡片》的,必須到戶籍所在地兵役機關進行兵役登記后,方可輸入學手續。從2012年起,鄭州市各級在招考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時,將履行兵役義務情況作為報考資格審查的基本條件,相關部門要認真查驗其《兵役登記卡片》或《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兵役機關結論。對符合國家規定征集年齡范圍內的報考人員,不能出具《兵役登記卡片》、《應屆畢業生預征對象登記表》或兵役機關注明“拒服兵役義務”字樣的,兩年內不得被錄取為國家公務員、國有企業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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