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縣由旺中心衛生院2023年公開招聘見習人員的公告
為滿足我院科室及業務發展需要,充實醫護人員隊伍,經院辦研究決定,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康復治療師2名,具體招聘及相關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以“品學兼優、德才兼備、學以致用”為宗旨,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二、招聘專業及人數
招聘崗位:康復治療師
招聘人數:2人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3.年齡35周歲以下;
4.康復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5.取得康復治療師資格證書及有工作經驗者優先。
(二)不得應聘情形
1.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 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3. 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 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5. 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患有嚴重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個人簡歷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及相關資格證件到施甸縣由旺中心衛生院報名。
報名時間: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6日
報名地點:施甸縣由旺中心衛生院行政后勤樓二樓人事科
聯系人:徐老師
聯系電話:18288728692
(二)資格審查
所有應聘人員均需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由施甸縣由旺中心衛生院醫務科進行審查。
1.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2. 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對偽造虛假信息,騙取聘用資格的,一經查實,取消資格。
五、聘用相關要求
(一)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到施甸縣由旺中心衛生院人事科報到,按規定辦理相應聘用手續。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擬聘用人員正式聘用后,與醫院簽訂勞動協議,工資福利待遇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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