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書遺失或損毀,申請補發換發問題
教師資格證書遺失的,由當事人向發證機關或現接替機構提出補發申請,教師資格證書損毀并影響使用的,由當事人向發證機關或現接替機構提出換發申請,并上交損毀的證書。
證書補發換發時間和程序以及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以發證機關或現接替機構的要求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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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見文末附件。
附件1 :教師資格證書補發換發申請表
來源: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3/a21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