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23年省直及垂管系統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貴州省2023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公告》(以下簡稱《招錄公告》)的有關規定,為做好我省2023年省直及垂管系統招錄職位的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資格復審工作在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統一組織下,由各招錄機關(或省級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二、資格復審方式、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原則上采取現場審查的方式進行。
復審時間:2023年3月30日、31日、4月1日(8:30—17:30)
遞補復審時間:2023年4月2日、3日(8:30—17:30)
現場資格復審地點、招錄機關聯系方式詳見《貴州省2023年省直及垂管系統職位資格復審地點一覽表》(附件1)。
三、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筆試環節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筆試環節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環節成績(百分制折算)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對象。
報考人員需登陸“貴州省人事考試信息網”(pta.guizhou.gov.cn)自行查詢個人排名情況,請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主動聯系招錄機關咨詢資格復審相關事宜。
四、相關要求
(一)資格復審對象須按照《招錄公告》的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在資格復審期間,資格復審對象可登陸貴州省人事考試信息網自行打印報名信息表。
(二)各招錄機關須按照《招錄公告》和資格復審對象打印的報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資格復審對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須簽署《貴州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附件2)。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審的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間內從筆試環節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筆試環節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順延遞補,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再另發復審遞補公告。招錄機關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資格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該遞補人員自動放棄。如因招錄機關審核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面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無效并追究審核單位相關人員責任。
(三)各招錄機關須主動與資格復審對象聯系并做好聯系情況記錄備查。資格復審對象須關注資格復審相關公告,如因未及時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換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上而未參加資格復審的,其后果由資格復審對象本人承擔。資格復審對象放棄資格復審的,應向招錄機關提交書面聲明,對未提交書面聲明的,招錄機關應做好記錄,實行雙人核實確認并做好相關信息記錄備查。
五、其他事宜
(一)貴州省2023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的面試工作擬于2023年4月15日、16日進行。
(二)省直及垂管系統招錄面試等后續環節的有關事項均將在“貴州黨建云”(www.gzzzb.gov.cn)上進行發布,請廣大考生密切關注。若有需要咨詢和解答的問題,請及時撥打有關咨詢電話,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而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資格復審工作接受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
聯系電話:0851—86823635,86824280
附件:1.貴州省2023年省直及垂管系統職位資格復審地點一覽表.xlsx
貴州省公務員局
2023年3月28日
來源:https://www.gzzzb.gov.cn/tzgg/20230328/20230328_54211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