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師,我是2012年畢業,至今無工作單位,戶口轉到生源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請問可以報考要求應屆畢業生崗位嗎?招錄單位又是憑借什么來判斷我是不是應屆畢業生呢?審核時需不需要什么材料來證明我是應屆畢業生?非常感謝!
回復: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