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海關協管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芒市海關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協管員?,F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數量、相關情況
(一)招聘崗位:海關協管員
(二)招聘數量:10名
(三)招聘崗位情況:
口岸監管崗(其中醫學衛生專業類計劃招聘4名;動植物檢疫專業類計劃招聘3名;緬甸語專業計劃招聘1名;計算機專業類計劃招聘1名;化學專業類計劃招聘1名)。
工作地點:芒市國際機場海關工作區。
主要職責:協助海關關員從事芒市國際機場口岸監管檢查工作。
工作時間:實際工作時間與海關工作時間一致,周末和節假日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進行輪班或調休。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二)配偶、父母、子女為中國國籍,且不存在長期定居在境外的情況。
(三)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無違法犯罪記錄。
(四)3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形象良好,五官端正,舉止儀態大方得體,無生理缺陷、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影響正常工作的疾病。
(五)學歷: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六)自愿從事海關協管員工作,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說服能力和執行能力,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七)優先聘用條件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具有專業工作經驗人員,退役士官士兵、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生。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本人及直系親屬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受過行政、黨紀處分或被開除公職的,違反規定正在接受調查審查的。
4.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5.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正在被其他企事業單位招聘錄用的人員。
6.其它原因不適合從事所招聘職位工作的。
7.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三、聘用人員待遇
協管員工資按照芒市海關協管員現行工資標準確定,并按云南省規定繳納相關保險,無住房人員,可按內部價格申請單人單間集體宿舍。工作日享受就餐補貼,享受市區至機場的車輛通勤保障。(工資標準按協管員現行每人每月4000元經費標準執行,含工資+五險+勞務派遣代理費)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采取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程序確定聘用人員。
(一) 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23年1月14日至2023年1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統一采取郵箱投遞簡歷的方式,投遞時報名者應注明擬就職專業類別,芒市海關也可根據簡歷內容調整報名者專業類別。報名郵箱:43253962@qq.com,咨詢電話:(張先生)18988229944、0692-2219080。
3.應聘者須提供以下材料(電話通知面試時攜帶原件):
(1)身份證原件正反面、戶口簿本人頁掃描件;
(2)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掃描件;
(3)近期1寸免冠正面相片電子版;
(二) 資格審查
依據規定的范圍和條件對報名者統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條件者,準予參加面試。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在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法、材料不齊或提供虛假信息等情況的,隨時取消資格。通過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由芒市海關電話通知參加面試。
(三) 面試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由芒市海關組織實施。
(四) 體檢
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如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予以淘汰。體檢時間待定,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名者繳納,參加體檢的人員、地點另行通知。
(五) 聘用
被錄用者,由芒市工業和商務科技局指定勞務派遣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將協管員指派到芒市海關工作,具體工作崗位由芒市海關安排。芒市海關組織開展協管員上崗前培訓、制服購置等工作。在試用期內應接受崗前培訓和試用期考核,培訓或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資格。
四、申明及其他
(一)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規定參加面試、體檢、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二)應聘者應保持所留聯系方式暢通,若因通訊不暢造成聯系不上應聘者,均視為應聘者自愿放棄應聘。
(三)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四)本招聘公告由本次芒市海關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另行規定。
聯系電話:(張先生)18988229944、0692-2219080。
芒市海關
2023年1月14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hwgVlTTNwsJhbM8Rwr0k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