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雙版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2023年度
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西雙版納考點)
相關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縣市衛生健康局、州直醫療衛生單位:
根據《云南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23年全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云衛考辦發〔2022〕1號)要求,202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于2022年12月30日全面啟動??荚嚩ㄓ?023年4月15、16、22、23日舉行。為保證202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順利進行,結合我州實際,現將西雙版納考點具體工作要求及安排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初、中級職稱繼續實行以考代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已統一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相應的職稱評審或認定。凡符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51號)條件及我省衛生專業技術職稱評價相關規定的人員。
1.藥(技)士: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大專學歷,可參加藥(技)士資格考試。
2.護理學(師):取得護士執業資格,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指經護士執業注冊)滿一年,可直接聘任護師職稱。具備大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3年;或具備中專學歷,從事護士執業活動滿5年,可參加護師資格考試。
藥(技)師:具備相應專業碩士學位;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或具備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3年;或具備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5年,可參加藥(技)師資格考試。
3.臨床、口腔、中醫類別主治醫師:具備博士學位,并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指經醫師執業注冊)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4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6年;或具備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醫療執業活動滿7年。
公共衛生類別主管醫師:具備博士學位并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或具備碩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4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6年;或具備中專學歷,經執業醫師注冊后從事公共衛生執業活動滿7年。
主管護師:具備博士學位并注冊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或具備碩士學位經注冊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4年;或具備大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6年;或具備中專學歷,經注冊并取得護師職稱后,從事護理執業活動滿7年。
主管藥(技)師: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年;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4年;或具備大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6年;或具備中專學歷,取得藥(技)師職稱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7年。
(二)2023年度報考人員,其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在計算任職年限時,從事醫療或護理等執業活動的,以執業注冊后的聘任時間算起;取得護師、藥師或技師等職稱,從取得相應資格后的聘任時間算起。
(三)根據《中央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落實進一步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5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3號)相關要求,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在符合相應報名條件的基礎上,晉升高一級職稱可以提前一年申報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做出突出貢獻,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獎勵的,可以直接申報參加高一級職稱考試。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線醫務人員范圍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聚焦一線貫徹落實保護關心愛護醫務人員措施的通知》(國發明電〔2020〕10號)規定執行。上述享受提前申報的人員,原則上只享受一次政策優惠。
(四)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放寬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五)自2024年起,將職業病學并入內科學專業、結核病學并入傳染病學專業、職業衛生并入公共衛生專業、計劃生育按專業內容分別并入婦產科和泌尿外科專業;將中醫護理并入護理學專業,同時所有護理學專業考試中,相應增加中醫內容。目錄中將取消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相應專業報名人員請提前做好報考計劃安排。
2023年報考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結核病學、職業病學、計劃生育、職業衛生(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311、314、360、363)專業類別的人員通過部分科目的,在2024年報考其執業范圍內相關專業時,保留2023年通過科目成績進行滾動管理,考試合格予以發放2024年報考專業的資格證書。
對未列入目錄的專業,由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部門根據我州實際情況,繼續采取評審或自行組織考試等辦法確認其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任職資格,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六)凡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全科醫學、全科醫學(中醫類)和社區護理類別的考試。
(七)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八)取得省級合格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并在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務人員,符合其它相應報名條件,經縣(市、區)、州(市)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后,可報名參加本專業上一級別考試。
(九)執業醫師晉升為副高級職稱的,應當有累計一年以上在縣級以下或者對口支援的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經歷。報考醫師中級考生可按自身實際情況提交基層服務經歷證明?;鶎臃战洑v須按照《云南省衛生健康委關于做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晉升職稱前到基層服務工作的通知》(云衛人發〔2021〕8號)要求執行。
(十)按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要求,做好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工作。
(十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確保證件號碼一致。
二、報名及現場確認、資格審核
(一)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
考生于2022年12月30—2023年1月12日期間,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www.21wecan.com) 進行網上預報名,完成網上預報名的考生于2022年12月31—2023年1月13日期間,持打印的報名申請表及需要提交的相關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到轄區指定報名點進行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核??忌傻顷懺颇闲l生健康人才網(www.ynwsjkrc.cn)查詢202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云南考區)報名需提交材料目錄(附件2)。
本次考試按照行政區劃分設州直、景洪市、勐??h、勐臘縣4個報名點。其中,州直醫療衛生單位、景洪市第一人民醫院到州衛生健康委宣傳科教科(州直報名點)報名,于2023年1月12日前提交考生紙質報名材料至州直報名點。各縣(市)衛健局負責轄區內醫療衛生單位(含民營醫療機構)及計生服務機構的考生報名工作,各報名點于2023年1月13日前務必完成考生報名信息確認、資格初審和系統提交工作,于2023年1月14日前將轄區考生紙質報名材料報送至州衛生健康委宣傳科教科,逾期不再接收報名材料,后果自負。請各縣(市)報名點并提前告知考生現場確認的具體時間、地點等重要信息。
(二)軍隊考生報名相關工作
軍隊考生不實行網上報名,由團級以上單位負責報名組織工作,師級以上單位負責對軍隊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
團級以上單位派員持介紹信于2023年2月1—7日期間,到州衛健委宣傳科教科辦理軍隊考生報考數據交接和考試費用的繳納。
(三)資格審核
1.請各報名點積極做好考試報名的宣傳工作,為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做好服務。督促轄區內各考生按時進行網上報名,認真準備好考試報名所需材料及時進行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核。
2.各報名點統一使用《全國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管理平臺》,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要求開展考生的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核工作。各報名點對考生材料的真實性和符合性負責??忌鷪竺畔⑿薷挠煽键c考試管理機構登錄考務管理系統登記、審核完成,截止時間為2023年2月14日。逾期不接受信息修改申請,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3.責任追究。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第三章第十三條第一項:對考試工作人員不嚴格掌握報名條件的,停止其繼續參加當年及下一年度考試工作,并由考試機構、考試主管部門或者建議有關部門給予處分。
(2)《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違紀處理暫行規定》第九條第二項:考試工作人員為不具備參加考試條件的人員提供假證明、證件,使其取得考試資格的,除取消考試工作人員資格外,由考點建議所在單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考點考務管理質量評估量化評分表》第六條第二項:經核實,確因工作人員掌握報名條件不嚴、處理不當,造成不良影響的,扣考評份2分等相關規定處理。
三、考試繳費
2023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報名費的收繳方式仍然采取“網上收費”的方式進行,收費標準仍按照《云南省衛生健康委關于調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護士執業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云衛人發〔2019〕37號)規定收取考試費,每人每科70元。繳費時間為2023年2月17—28日。各報名點須提前告知考生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務必在網上繳費功能開通期間完成網上繳費,逾期未繳費視為放棄考試。
四、準考證打印
2023年4月6—23日期間,考生可登錄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
軍隊考生準考證由考點考試管理機構于2023年4月7—12日期間統一打印,并通知軍隊單位派員集體領取。
五、考試方式、考試科目和時間安排
護理學初級(師)專業采取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其余118個專業全部采用人機對話考試的方式進行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紙筆考試:護理學初級(師) | ||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2023年4月15日 | 9:00—11: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4:00—16:00 | |
專業知識 | 2023年4月16日 | 9:00—11:00 |
專業實踐能力 | 14:00—16:00 |
人機對話考試:除護理學初級(師)外其他118個專業 | ||
考試科目 | 考試日期和時間 | |
基礎知識 | 2023年4月 15、16、22、23日 | 08:30—10:00 |
相關專業知識 | 10:45—12:15 | |
專業知識 | 14:00—15:30 | |
專業實踐能力 | 16:15—17:45 |
六、成績發布及成績單打印
(一)國家衛生健康人才中心將于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內在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www.21wecan.com)公布考試成績。
(二)考生可憑本人準考證號和有效證件號進行成績查詢,并下載打印成績單。
(三)軍隊考生考試成績不對社會公布,成績通知及查詢由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軍事人力資源保障中心負責。
七、工作要求
(一)請三縣(市)衛健局、州直醫療衛生單位,落實行政主管部門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擔任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加強考試工作宣傳,密切關注考試輿情,做好考生服務,確保202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二)請各縣市各單位督促考生持續關注國家衛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官網(www.21wecan.com)及微信公眾號信息以及云南衛生健康人才網(www.ynwsjkrc.cn),及時獲取考試相關信息。
委直屬單位、各縣(市)衛健局完成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核工作后,將報至州衛健委宣傳科教科。
(三)請各縣(市)衛健局、州直醫療衛生單位、景洪市第一人民醫院認真組織好報名資格審核,并做好信息登記工作,各類別(士、師、中級)按照新報考生及歷史考生區分,分別排序,與考生報名材料、《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申報材料審核承諾書》(附件5)、考生花名冊(附件6)(紙質及電子版)一并按時提交州衛健委宣傳科教科。
考試工作相關問題請咨詢州衛健委宣傳科教科,聯系人及電話:陳偉,0691-2125125,郵箱:bnwjwxjk@163.com。
附件:1.2023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2.202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云南考區)報名需提交材料目錄
3.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考生聘用證明
4.專業技術人員到基層服務工作情況證明
5.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生申報材料審核承諾書
6.考生花名冊
西雙版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12月29日
來源:https://www.xsbn.gov.cn/wjw/57973.news.detail.dhtml?news_id=287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