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普洱市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應試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書
(客觀題考試)
一、請廣大應試人員應當于考前7天(9月10日)起,每日進行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并登錄司法部網站報名系統,或在司法部微信公眾號完成“應試人員每日健康打卡”信息填報,考前3天提前申領“云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在微信中搜索“云南健康碼”小程序、在支付寶中搜索“云南健康申報”)。健康碼狀態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聯系普洱市司法局??记胺潜匾浑x滇、不跨州市流動。建議應試人員按照“應接盡接”原則完成疫苗接種。
二、應試人員除知悉本告知書疫情防控相關事項外,還應當嚴格遵守普洱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疫情防控要求及普洱市司法局發布的考試疫情防控要求,對提交和現場出示的所有信息(證明)內容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未按考區疫情防控要求完成隔離管控,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對于涉嫌構成妨害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的規定,考區司法局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三、應試人員因所在居住地實施靜態管理或封控、管控措施,或者本人有涉疫相關地區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統一管控,考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參考的,按棄考處理,不影響下一年度考試報名。
四、應試人員于9月7日至16日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打印準考證時,應當認真閱讀網頁刊載的《2022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應試人員健康承諾書》,簽訂承諾書后方可打印準考證(彩色、黑白均可)。打印準考證的,視為應試人員本人知悉告知疫情防控事項,承諾參考時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真實、完整、有效。
五、請應試人員注意加強個人防護??荚噾斪詡湟淮涡葬t用口罩,赴考時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應當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衛生,同時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六、每場次考試前,應試人員應當至少提前1.5小時到達考點。進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綠碼,出具本人首場考試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主動接受體溫測量(<37.3℃)方可進入考點。未出具滿足要求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點。
七、“云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黃碼”或“紅碼”,或者沒有按考區要求出具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不得進入考點。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起算時間為采樣時間,采樣時間無法查詢、查證的,按核酸檢測時間起算。
八、對考前或考試過程中出現身體狀況異常,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應試人員,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進行個案預判,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關流程處理。
九、考試期間,應試人員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應試人員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后按規定有序離場。建議應試人員在考試結束后24小時內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并進行為期7天的自我健康狀況監測,7天內避免參加聚集性活動或前往人員聚集場所。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本人所在村(社區)和考區州(市)司法局。
十、請應試人員密切關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同時保持報名時所留手機電話及短信接收等通訊暢通。如遇考區疫情防控政策動態調整,則按照考區考點所在地疫情聯防聯控指揮部和普洱市司法局防疫最新公告執行。
十一、普洱市具體疫情防控事宜請仔細閱讀附件。
附件:1.中共普洱市委 普洱市人民政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通告(第24號)
來源:http://www.puershi.gov.cn/info/1189/1184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