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山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關于公開選聘政府法律顧問的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根據《云南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0號)等有關規定,巍山縣人民政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政府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符合條件的人員中考察遴選擬聘人員,對熟悉行政法、民商法等領域法律事務,專業知識扎實、實務經驗豐富的,優先聘用。
二、選聘范圍
面向社會選聘5—10名法學學者、法律專家和執業律師擔任縣政府法律顧問。考慮到外聘法律顧問開展顧問工作的便捷性,本次選聘以云南省內的法學學者、法律專家和執業律師為主。
三、聘任期限
聘任期為五年,從2022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實行一年一聘,動態管理。
四、選聘條件
(一)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忠于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二)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準;
(三)具有相應的法律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
(四)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專業影響力;
(五)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和刑事處罰;
(六)身體健康,熱心社會公共事務,有履行職責的必要時間和精力。
執業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還應當具有5年以上執業經驗,未受過其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行業協會的懲戒處分。
法學學者、法律專家擔任法律顧問的,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資格條件。
五、工作內容
(一)為縣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重要行政行為、重要協議、重要法律文書和合同等事項提供法律意見;
(二)參與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咨詢、論證和審查;
(三)受委托代理縣人民政府的訴訟、仲裁、執行、和其他非訴法律事務;
(四)參與縣人民政府合作項目的洽談,協助草擬、修改、審查重要的法律文件;
(五)指導、協調各鄉鎮政府和縣政府各部門法律事務;
(六)指導、協調縣屬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重大法律事務;
(七)為縣人民政府處置征收補償、涉法信訪等事項和重大突發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
(八)辦理縣人民政府交辦和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
六、選聘程序
巍山縣政府法律顧問室負責具體選聘工作,選聘程序按報名、初審、公示、聘任等進行,具體如下:
(一)報名。采取個人報名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個人報名請在巍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本公告附件《巍山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如實填寫個人資料。粘貼1寸近期免冠證件照片,提供個人身份證、學歷、履歷、職稱證書等能夠證明入選條件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報名人員所在單位出具意見,加蓋公章后統一送寄至縣政府法律顧問室。法學會、律師協會等相關組織可以推薦優秀法律人才參與選聘,填寫《報名表》,加蓋公章,并附相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送寄至縣政府法律顧問室。
(二)初審。按照競爭擇優的原則,綜合考慮報名人員學歷、履歷、專業特長、職業操守等因素,由縣政府法律顧問室會同縣司法局等有關部門,擇優提出縣政府法律顧問擬聘人員名單。
(三)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報縣政府審核后在巍山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聘任。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正式聘任人員名單。對入選的縣政府法律顧問,由縣政府法律顧問室代表縣政府與其簽訂聘任合同,明確聘任人員具體的工作職責以及相關權利義務。對沒有入選的報名人員,選取條件優秀、經驗豐富者,作為縣政府法律顧問后備力量納入縣政府法律專家庫。
七、其他事宜
(一)報名時間截至2022年6月20日下午17:30。以信函方式寄送報名材料的,報名時間以郵戳時間為準。
(二)報名者要對所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嚴禁弄虛作假。
(三)報名人員提交《巍山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等材料時,需提供紙質2份、電子文檔1份。
聯系人:潘宇豪,電話:18487287471,傳真:0872—6122902。
聯系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巍山縣南詔鎮大水溝街12號巍山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
巍山縣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
2022年6月13日
文章來源:>http://www.dlweishan.gov.cn/wsrmzf/c106878/202206/7140a1f24e854f4d81f7178be798ba8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