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成立于1980年,是全國最早成立的綜合性臺灣研究學術機構,系教育部人文科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和教育部首批區域與國別研究培育基地之一。臺灣研究院致力于建成全國一流、世界領先的臺灣研究基地,成為全國最好的臺灣研究人才庫、思想庫和信息庫。因事業發展和工作需要,我院法律研究所擬招聘教師若干名,具體要求如下:
一、招聘條件
1.“985”、“211”高校應屆博士畢業生,能夠履行廈門大學助理教授相應職務崗位職責。詳見《廈門大學教師職務聘任條例(試行)》及《臺灣研究院教師職務崗位職責和任職條件細則》(廈門大學人事處網頁-重要專欄-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聘任專欄)。
2.年齡:35周歲以下,特別優秀人才可放寬限制。
二、招聘專業和人數
1.所需專業: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等專業。
2.計劃招聘人數:1-2名。
三、待遇情況
受聘教師實行聘用制,享受廈門大學同級職務教師同等待遇;具有博士學位的優秀引進人才按學校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安家費和住房貨幣化補貼,并提供一定的科研啟動費支持。
四、應聘程序
1.應聘者請從廈門大學人事處網頁下載《廈門大學新聘教師申請表》填寫并提供如下材料:個人簡歷(含兩寸免冠彩照)、學位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復印件、公開發表的學術代表作及反映個人能力水平的相關材料。上述材料請寄送至“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503辦公室”,或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到zhouyihong81@xmu.edu.cn。信件或郵件標題格式如下:姓名+應聘廈大臺灣院(畢業大學-專業),例:張三應聘廈大臺灣院(北京大學-社會學專業)。
2.經過我院初步審核通過后,將集中組織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聯系人:周老師
聯系電話:0592-2187971
傳真:0592-2183538
地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南路422號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
郵編:361005
廈門大學臺灣研究院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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