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司法局關于領取2021年度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通知
根據云南省司法廳工作時間安排,結合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勢和要求,大理州司法局將于2022年4月26日起組織《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發放,參加2021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并已在大理州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申請人可到大理州司法局領取,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發放日期、地點和方式
(一)時間:2022年4月26日—5月7日工作日領?。ü澕偃粘猓?,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地點:大理市龍山行政辦公區大理州司法局一樓大廳。
(三)聯系方式:0872-2319414
二、《證書》領取提交材料
(一)本人有效身份證。
(二)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受理單。
三、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1.證書申領人實行掃碼入出制度。所有證書申領人在進入大理州司法局時均須配合安保人員掃場所碼、出示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體溫檢測、登記。
2.申領人應當遵守大理州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規定(詳見附件1),領證當日云南健康碼掃碼顯示“綠碼”,“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且不帶“*”,經向工作人員出示,可以申領證書。申領人按照大理州新冠疫情防控指揮部的相關通告要求,積極配合工作人員做好現場全程佩戴口罩、消毒防范、間隔1米以上排隊等候等防疫工作措施。
3.證書發放期間,遇有申領人有發熱、咳嗽、乏力等異常癥狀者,大理州司法局將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規范流程處置,該申領人證書延期發放。
(二)責任追究
申領人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拒不配合防疫防控措施的,不予發放證書。申領人隱瞞病情、行程、接觸史、居住地,強行入出,擾亂辦公場所秩序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其他要求
1.《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應當由本人領取,不得他人代為領取。
2.申領人因疫情防控或其他原因無法在上述時間領取證書的,可以自5月9日起,通過電話預約,由本人到大理州司法局領取。
3.因就業、招考急需使用證書但無法在上述時間領取的人員,可以電話聯系大理州司法局查詢。
大理州司法局
2022年4月25日
文章來源:http://www.dali.gov.cn/dlrmzf/xxgkml/202204/22ca659158ee47648051f849e12778c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