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康縣2012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公共科目》筆試分數最低控制線及專業技能考試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公安廳《關于轉發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云人〔2006〕5號)、《臨滄地區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滄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試行)>的通知》(臨署辦發〔2004〕156號)和《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考試的通知》(臨人社發〔2012〕236)的有關規定,我縣于2012年9月23日組織了全縣2012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科目》筆試?,F將鎮康縣2012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專業技能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最低分數控制線
根據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鎮康縣2012年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分數控制線待市上確定后再另行公布。
二、專業技能考試方式
根據我縣實際及主管部門意見,專業技能考試形式采取筆試方式進行。
三、專業技能考試人員
根據《臨滄市行政公署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滄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辦法〉(試行)的通知》(臨署辦發[2004]156號)有關規定和《臨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考試的通知》,專業技能考試人員在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按招聘崗位計劃數2倍的比例和該崗位報考者的《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
四、資格復審
進入專業技能考試的考生必須在2012年10月15日至16日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股進行資格復審,屆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證明)及畢業證原件。資格復審嚴格按照《鎮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新進工作人員考試的公告》要求進行,若考生所提供的資料與招考簡章規定不相符的將取消其專業技能考試資格,并按照該崗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依次遞補,且只進行一次遞補,遞補人員若資格復審仍不合格則取消該崗位或等額進行專業技能考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須交報名費50元。
五、專業技能考試教材范圍
(一) 教育系統(定向招聘代課教師、英語教師、音樂教師、美術教師、體育教師、幼兒教師、小學綜合崗)崗位專業技能考試參考書籍為:《心理學教程》(第三版)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人民教育出版社師范教材中心組編),中等師范學校教科書(試用本),參考書籍由考生自己準備。
(二)衛生系統
1、鎮康縣人民醫院臨床醫學、鄉鎮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中西醫結合崗位參考書籍為:《診斷學》,(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全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衛生部規劃教材供五年一貫制臨床醫學專業用書,參考書籍由考生自己準備。
2、鄉鎮衛生院護理學崗位參考書籍為:《護理學基礎》(第2版)(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全國中等衛生職業教育衛生部“十一五”規劃教材(衛生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審定),參考書籍由考生自己準備。
(三)財政局國資公司、勐捧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會計崗、勐堆鄉衛生院財務會計崗位參考書籍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云南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編寫組編),云南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用書,參考書籍由考生自己準備。
(四)其他崗位參考書籍為:《公共服務職業道德與技術方法》,中國人事出版社出版,參考書籍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
參加專業技能考試人員必須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最低分數控制線以上。
六、專業技能考試時間及地點
(一)專業技能考試筆試時間為:2012年10月21日上午8:30—11:00。
(二)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進入專業技能考試筆試人員務必于2012年10月18日至19
日到鎮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技股領取準考證。不按時參加專業技能考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專業技能考試資格。
七、筆試試題管理
筆試試題在縣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進行試題編制和管理。
八、專業技能考試工作程序
(一)專業技能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即總分為100分。
(二)按1:1或等額進入專業技能考試的崗位,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必須在60分(含60分)及以上才有擬聘資格。
九、考核、體檢及聘用
(一)考核。2012年10月31日前完成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招聘名額進行等額考核。若出現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資格,并按照該崗位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依次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遞補人員若考核仍不合格則取消該崗位。
(二)體檢。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者進入體檢。體檢時間為教育類2012年11月1日上午8:00在鎮康縣人民醫院大廳集中后進行,其他崗位安排在11月2日上午8:00在鎮康縣人民醫院大廳集中后進行。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組織實施。若出現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資格,并按照該崗位專業技能考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依次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遞補人員若體檢仍不合格則取消該崗位。
(三)聘用??己?、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公示結束無異議的,按程序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十、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在考試過程中,應及時到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若因報考人員不在指定期限內辦理相關手續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二)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于考試作弊或找人替考的,將按禁考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涉及偽(變)造證件、證明材料、印章的人員,還將由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對其進行相應處罰。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四)整個招聘過程邀請縣紀檢監察部門參與監督。
(五)為維護整個招聘工作嚴肅性、公正性,保證招聘工作順利進行。在筆試、專業技能考試、考核、體檢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鎮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