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司法局2022年人民監督員選任通告
德宏州第一屆人民監督員任期為2017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19日,現五年任期即將屆滿。為實現德宏州人民監督員工作持續健康發展,依照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2021年12月頒布的《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按照《云南省司法廳關于2022年人民監督員換屆選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經與德宏州人民檢察院協商確定,在全州范圍內選任德宏州第二屆人民監督員?,F將選任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人民監督員名額及分布
全州擬選任第二屆人民監督員35名(包含留任人數),芒市11名(其中,留任2人),瑞麗市6名(其中,留任2人)、盈江縣6名(其中,留任2人)、隴川縣6名、梁河縣6名(其中,留任2人)。
人民監督員中具有公務員或者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身份的,比例不超過人民監督員總數的50%。
二、人民監督員選任條件
(一)人民監督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年滿二十三周歲的中國公民;
4.身體健康;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學歷。
熟悉法律知識,具有法律專業背景人員或者具有會計金融、司法鑒定、建設工程、環境保護、信息網絡、涉外法治等領域專長的人員優先。
(二)下列人員不參加人民監督員選任:
1.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監察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在職工作人員;
2.人民陪審員;
3.其他因職務原因不適宜參加人民監督員選任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人民監督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的;
3.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或被仲裁委員會除名的;
4.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員名單的;
5.因受懲戒被免除人民陪審員職務的;
6.存在其他違法違紀行為,可能影響司法公正的。
因在選任、履職過程中違法違規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免除人民監督員資格的,不得再次擔任人民監督員。
三、人民監督員任期
人民監督員每屆任期五年,連續擔任人民監督員不得超過兩屆,本屆任期為2022年至2027年。人民監督員不得同時擔任兩個以上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
四、人民監督員職責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定》要求,人民監督員可以通過參加案件公開審查、公開聽證、案件質量評查等形式,對同級人民檢察院的辦案活動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和建議。
五、人民監督員選任程序
(一)報名時間
自通告之日起至2022年4月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
報名以個人申請報名、單位和組織推薦報名的方式同時進行。
1.個人申請報名。報名人員掃描報名二維碼(微信掃描)進入報名頁面,按提示要求逐項進行(參選方式選擇個人申請)。
報名二維碼
(操作流程:掃描報名二維碼進入報名頁面→R我已認真閱讀以上規定并做出承諾→同意→請選擇報名所屬單位(德宏州司法局)→R我已認真閱讀以上規定并做出承諾→同意→在全國人民監督員信息管理系統(輸入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確定)
2.單位和組織推薦報名。單位和組織推薦人員,掃描報名二維碼進入報名頁面,按提示要求逐項進行填報(報名方式選擇單位和組織推薦)。
(三)提交材料
報名結束后,由司法行政機關對報名人員進行初審,初審合格者,將電話的方式通知報名者本人。通過初審的報名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學歷證書、戶口本、身份證、所獲表彰獎勵證明復印件各三份,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證件照3張。
組織推薦的還需提交工作單位或社會組織、基層自治組織等黨組織的推薦材料(加蓋公章);個人自薦的還需提交單位同意參加選任并加蓋公章的證明;留任的人民監督員,只需提供單位證明(加蓋公章),不需要提供上述證明材料。
(四)資格審查
司法行政機關對初審合格者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確定人民監督員候選人。
(五)組織考察
司法行政機關會同級人民檢察院,采取到候選人所在單位、社區實地走訪了解、聽取意見、問詢面談的形式,對候選人進行考察,并按照充分體現廣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則,確定人民監督員擬任人選。
(六)公示
向社會公示擬任人選名單,接收人民群眾監督,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對擬任人選存在異議的,進行調查核實,經調查核實不符合人民監督員選任條件的,取消其資格。
(七)公布任命
通告結束后,對符合人民監督員選任條件的擬任人員,由州級司法行政部門作出選任決定,在門戶網站公布人民監督員名單,并頒發人民監督員證書。
報名人員須認真閱讀本通告,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提供虛假報名信息或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選任資格。
聯系電話:0692-2131611
德宏州司法局
2022年3月16日
文章來源:http://www.dhlc.gov.cn/sfj/Web/_F0_0_4X8XW8Y6390B803063CF4FCFB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