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工程從業資格考試(2022年度)
一、報名條件
凡中國公民(含港澳臺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文物保護工程從業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
(一)取得相關專業的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同等學歷,并從事文物相關工作3年以上的;
(二)取得相近專業的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同等學歷,并從事文物相關工作4年以上的;
(三)取得其他專業的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同等學歷,或相關專業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并從事文物相關工作5年以上的;
(四)取得相近專業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并從事文物相關工作6年以上的;
(五)取得其他專業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并從事文物相關工作7年以上的;
(六)具有相關專業的大專及以下學歷,并從事文物相關工作7年以上的;
(七)具有相近專業的大專及以下學歷,并從事文物相關工作8年以上的;
(八)具有其他專業的大專及以下學歷,并從事文物相關工作9年以上的。
報名條件中的工作年限,是指取得申報學歷(或同等學位)前后在文物保護行業的累計工作年限,按周年計算,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年度的12月31日。其中,全日制教育的年限不計入工作年限,非全日制教育可計入工作年限。
報名條件中的專業相關性,包括“相關專業”“相近專業”“其他專業”等,具體界定見下表:
專業相關性對照表
專業相關性 | 專業目錄名稱 | 專業 |
相關 專業 | 《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 | “考古學”“建筑學”“城鄉規劃學”“風景園林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力學”“土木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等學科大類所含專業 |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 “歷史學類”“建筑類”“材料類”“化學類”“力學類”“土木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等學科大類所含專業 | |
《高等職業教育(??疲I目錄》 | “建筑設計類”“城鄉規劃與管理類”“土建施工類”“建設工程管理類”“建筑材料類”“化工技術類”等專業類所含專業 | |
《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 | “土木水利類”專業類所含專業 | |
相近 專業 | 《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 | “中國史”“測繪科學與技術”“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林業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電氣工程”“藝術學理論”“美術學”“設計學”等學科大類所含專業; |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 | “地理科學類”“電氣類”“測繪類”“地質類”、“林業工程類”“環境科學與工程類”“林學類”“美術學類”“設計學類”等學科大類所含專業 | |
《高等職業教育(??疲I目錄》 | “建筑設備類”“環境保護類”“資源勘查類”“電力技術類”“地質類”“測繪地理信息類”“市政工程類”“水土保持與水環境類”“林業類”“藝術設計類”等專業類所含專業 | |
《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 | “資源環境類”“石油化工類”“加工制造類”等專業類所含專業 | |
其他 專業 | —— | 除上述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 |
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同等學歷,須參照《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須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大專學歷須參照《高等職業教育(??疲I目錄》;大專以下學歷須參照《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各學歷(或同等學位)目錄在查詢時應對應其各自專業目錄,不同學歷(或同等學位)之間不得跨目錄申報。
由于教育部發布的各專業目錄存在名稱調整與更新情況,且各高校具有自主設置專業的情況,因此,專業相關性對照表難以覆蓋所有專業名稱。專業名稱不在專業相關性對照表內,若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相關專業一致,可按“相關專業”報考,若多數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相關專業一致,可按“相近專業”報考。
二、考試設置和報考規則
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
考試設責任設計師、責任工程師、責任監理師3個專業類別,報考人員只可選擇其中1個專業類別報考,不可跨類別報考。
各專業類別考試科目設置見下表。
各專業類別考試科目設置
專業類別 | 公共必考科目 | 專業必考科目 | 專業選考科目 |
責任設計師 | 法律法規與 工程管理 | 勘察設計通論 | 1.古建筑(設計師) 2.石窟寺和石刻(設計師) 3.古文化遺址古墓葬(設計師) 4.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設計師) 5.壁畫(設計師) 6.保護規劃(設計師) |
責任工程師 | 法律法規與 工程管理 | 施工通論 | 1.古建筑(工程師) 2.石窟寺和石刻(工程師) 3.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工程師) 4.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工程師) 5.壁畫(工程師) |
責任監理師 | 法律法規與 工程管理 | 1.監理通論 2.監理實務 | (無) |
報考責任設計師或責任工程師專業的人員,須在連續5個年度內通過公共必考科目、本專業的專業必考科目及至少1個本專業的專業選考科目(2026年為2022年起連續第5個年度),并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業績審核方可取得證書;已取得證書的應試人員,可免考公共必考科目和本專業的專業必考科目。
報考責任監理師專業的人員,須在連續5個年度內通過公共必考科目和2個本專業的專業必考科目,并在規定的時間內通過業績審核方可取得證書。
因2021年度考試取消,2019年度、2020年度已取得的合格成績有效期相應延長一年(例:2019年通過的成績有效期延至2024年)。
三、證書的獲取
獲取文物保護工程責任設計師、責任工程師、責任監理師證書的條件是通過考試并通過業績證明材料的審核。
(一)考試成績通過規則
各科考試成績達到試卷總分的60%即為通過(或合格)。
責任設計師和責任工程師專業應試人員在連續5個年度內通過公共必考科目、本專業的專業必考科目及至少1個本專業專業選考科目后,責任監理師在連續5個年度內通過公共必考科目和2個本專業的專業必考科目后,須在考試通過日起5個年度內,提交考試成績證明、人員信息證明材料、業績審核證明材料并經審核通過,方可獲得相應證書。如應試人員在2022年內考試成績合格,可在2026年年底前申領證書。2022年度考試成績預計于2022年6月下旬發布。
已經取得證書或成績合格具備申請證書資格的,增報本專業其他專業選考科目時,免試公共必考科目和本專業必考科目。
參加2015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考試,尚未獲得證書的人員,其2015年度考試取得的考試科目合格成績已過期(超過了5個年度的有效期限);其2019年度、2020年度取得的考試科目合格成績仍然有效。
(二)業績認定與通過規則
需提供與申報業務范圍類型相對應的業績證明材料,且項目級別、數量應符合《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辦法(試行)》《文物保護工程施工資質管理辦法(試行)》《文物保護工程監理資質管理辦法(試行)》《國家文物局關于文物保護工程資質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
1.責任設計師:主持完成至少二項工程等級為一級,或至少四項工程等級為二級,且通過相應文物主管部門審批的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項目;或者作為主要技術人員參與完成至少四項工程等級為一級,或至少八項工程等級為二級,且通過相應文物主管部門審批的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項目。
2.責任工程師:主持完成至少二項工程等級為一級,或至少四項工程等級為二級,且工程驗收合格的文物保護工程施工項目;或者作為主要技術人員參與管理至少四項工程等級為一級,或至少八項工程等級為二級,且工程驗收合格的文物保護工程施工項目。
3.責任監理師:主持監理至少二項工程等級為一級,或至少四項工程等級為二級,且工程驗收合格的文物保護工程項目;或者作為主要人員參與監理至少四項工程等級為一級,或至少八項工程等級為二級,且工程驗收合格的文物保護工程項目。
(三)人員和業績證明材料的內容
1.人員信息證明材料:包括單位勞動合同(報考時所填單位與合同單位不一致的,應提供報考單位離職證明),畢業證書及學歷證書的復印件及社保證明文件(需蓋當地社保部門公章)。
2.業績審核證明材料
勘察設計:包括項目合同、項目方案批準文件的復印件、單位蓋章的證明材料(說明人員在項目中承擔的責任和工作內容)、文本扉頁(此項僅要求申報主持項目時提供);
施工/監理:包括項目合同、項目批準文件、驗收文件的復印件、單位蓋章的證明材料(說明人員在項目中承擔的責任和工作內容)、開工文件或驗收文件負責人簽字頁(此項僅要求申報主持項目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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