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營商環境發展促進中心
2022年度公開招聘公告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營商環境發展促進中心(簡稱國家發展改革委營商環境中心)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直屬正司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中心于2021年9月獲中央編辦批復,主要負責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一流營商環境建設,宗旨是為營商環境建設提供政策標準和評價服務,業務范圍包括營商環境建設相關政策、標準和評價體系研究,相關國際交流合作與咨詢服務等。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根據工作需要,2022年度計劃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4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下表。
序號 |
工作 |
崗位 |
招聘對象 |
專業及 其他要求 |
學歷 |
招聘 |
備注 |
1 |
政策研究處 |
研究崗位 |
社會在職人員 |
0202 應用經濟學、0301 法學、1204 公共管理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2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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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戰略規劃處 |
研究崗位 |
社會在職人員 |
具備戰略規劃、政策編制相關從業經歷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1名 |
|
3 |
綜合評價和信息管理處 |
研究崗位 |
社會在職人員 |
具備營商環境建設、評價相關從業經歷 |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 |
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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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4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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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上述專業設置主要依據教育部《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對于所學專業接近但又不在上述專業的,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聯系確認報名資格。 |
二、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3.具備較強的語言及文字表達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研究崗位還須具有較高的英語水平;
4.報考各崗位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博士研究生、中級職稱可放寬至40周歲,高級職稱可放寬至45周歲;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要求及其他報名資格條件,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北京市常住戶口;
6.曾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被開除黨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收到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不得報名;
7.報名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7日止。
2. 報名方式:請將簡歷、報名表以及學歷學位證書、獎勵證書、身份證、其它符合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發送至以下郵箱CPBE2021@126.com。
(二)資格審查
1. 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者資格條件線上進行初步審查,對于符合條件者,以手機短信的方式通知應聘者參加考試,未通過資格審查者不再通知。
2. 應聘人員應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
3. 獲得考試資格的應聘人員,考試前攜帶線上初審材料原件到我中心進行復核,并領取準考證。
(三)組織考試、面試
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合格線60分,成績達到合格線的,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崗位與考生1:5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四)體檢與考察
按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筆試權重40%、面試權重60%)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并按崗位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到考察人員原工作單位或檔案所在單位查檔政審。
(五)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
特此公告。
聯系地址:中國北京市西城區木樨地北里甲11號國宏大廈B座2116室; 郵政編碼:100045。
咨詢郵箱:CPBE2021@126.com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營商環境發展促進中心
2021年12月23日
來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12/t20211223_4311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