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阡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石阡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筆試成績和資格復審入圍名單已公示。根據《石阡縣202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規定,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資格復審對象按各招聘職位計劃數與實際參考人員數1:3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本次招聘計劃96個職位,共有288名人員進入資格復審。(具體人員名單已公示)。
二、資格復審方式、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
(一)資格復審時間為:2021年12月27日—2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二)遞補資格復審時間為:2021年12月30日—31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資格復審地點: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石阡縣湯山街道白塔大道“就業和社會保障”大樓[“御東菁華”斜對面])一樓就業大廳。
三、資格復審需提交的資料
(一)網上打印本人“報名信息表”1份。
(二)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三)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證件照3張。
(四)“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還須持“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縣引導辦(項目辦)出具同意報考證明,證明上須注明服務項目、起止時間及服務地點。
(五)以“村干部”資格報考相應職位的,須持以下證明材料:(1)任職文件或當選證書;(2)所在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書記審核簽字并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材料(證實其擔任“村支兩委”職務經歷、現實表現);(3)所在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紀委書記審核簽字的廉潔自律材料;(4)由公安部門出具的政審材料;(5)屬中共黨員身份的,還需提交由所在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出具的黨員身份審查報告。上述材料經縣委組織部審核,在《報名信息表》上簽署意見后,統一轉交縣招聘辦公室。
(六)銅仁市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學校在校期間入伍退役后完成學業或畢業后應征入伍者)還須提供戶口簿、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由縣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后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并出具其屬于石阡縣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的身份證明。
(七)“軍隊干部隨軍家屬”,須持縣人民武裝部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證明其軍人現服役部隊及職務、家屬姓名)原件1份、軍(警)官證或消防救援隊伍干部證、結婚證及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1份,批復家屬隨軍文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
(八)報考職位有戶籍要求的,須提供戶口簿原件(或生源證明原件)及戶口簿復印件1份。
(九)國家公務員考試規定: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上述中戶口、檔案、組織關系未落實的,無論是保留在學校所在地,還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
非統招的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不按應屆畢業生對待,即使是畢業的當年,也不屬于應屆生。
四、其他事項
(一)請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提前準備好需驗證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保持電話暢通,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若在規定時間內未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或未按時提供所需驗證材料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
(二)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經資格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自動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不得進入面試環節,所空缺的職位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資格復審對象。
(三)遞補復審對象須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如未按時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或24小時內無法聯系上的遞補對象,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
因考生未及時關注資格復審公告或因錯填、更換電話號碼無法聯系導致未按照規定進行資格復審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咨詢電話:0856—7623755
石阡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領導小組
2021年12月22日
文章來源:http://www.shiqian.gov.cn/ywjj/tzgg/202112/t20211222_720866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