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1年度安徽省靈璧縣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的通知
根據《2021年度安徽省靈璧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規定,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告要求確定各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對達不到比例的以實有人數為準,將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址
時間:2021年7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地址:靈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601室。
三、所有列入資格審查考生均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復印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須提供學?;蚴 ⑹胸撠熥詫W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3)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高校畢業生”崗位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含國有企業人員、尚在服務期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5)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參加2021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或證書編號的人員,可憑市、縣(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學段、學科及教師資格證書號碼的書面證明或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及“本人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參加2021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或證書編號”的書面承諾材料 。
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四、相關要求
(一)現場審查時須留存上述相關材料復印件各一份,請提前復印所需材料。
(二)逾期不辦理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后果自負。
(三)資格復審工作完成后,將公布專業測試工作有關安排。請考生注意安排好時間,并及時登陸靈璧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網站查詢相關通知,所有信息均通過網站公告,不單獨通知到個人。
2021年度安徽省靈璧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
2021年7月5日
文章來源:http://www.lingbi.gov.cn/zwxx/gsgg/1547304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