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縣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
報名信息更正情況、招聘計劃調整及筆試相關事宜公告
《金沙縣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花名冊》發布后,個別考生反映報名信息有誤,經審核予以更正。根據《金沙縣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規定,現將金沙縣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信息更正情況、招聘計劃調整及筆試相關事宜予以公告。
一、信息更正情況
更正后的報名信息詳見《金沙縣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人員名冊》。
二、招聘計劃調整
根據《金沙縣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簡章》中“崗位報名數與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該崗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規定,部分崗位招聘計劃數須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招聘計劃詳見《金沙縣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計劃調整表》。
三、筆試相關事宜
(一)筆試時間:2021年7月10日上午09∶00—11∶30??忌毘钟行А毒用裆矸葑C》(《居民臨時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筆試準考證》發放時間:2021年7月9日(9∶30-17∶00)。
(三)《筆試準考證》發放地點:金沙縣公安局(金沙縣民興街道黃山路,原報名處)。
(四)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居民臨時身份證》)原件和報名繳費信息領取準考證。
(五)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須認真核實準考證上的信息,準確識別屬于自己的《筆試準考證》后,方可領取。
(六)凡參加金沙縣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的考生,須按照《貴州省2020年人事考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http://pta.guizhou.gov.cn/tbts/790813.html),自覺配合工作人員落實好疫情防控工作,若因未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耽誤考試的,責任自負。
如對公告內容有什么意見,請于2021年7月4日上午12:00前向金沙縣公安局2021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反映問題應實事求是,書面反映問題應簽署本人姓名并留下聯系方式。
附件:1.金沙縣公安局2021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筆試人員名冊.xls
2.金沙縣公安局2021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計劃整位表.xlsx
金沙縣公安局2021年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7月5日
文章來源:http://www.gzjinsha.gov.cn/xxgk/zfxxgkml/jcxxgk/zkzp/202107/t20210705_689185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