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潁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2021年度潁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現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筆試成績及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和名單:見附件1、2。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21年7月10日-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地點:阜陽市第十九中學藝術樓報告廳(界首路與古泉路交叉口路西200米)
三、資格復審須提供的證件、材料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原件,復印件一份留存)、筆試準考證(二份)、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二份)等材料。其中:
(1)屬全日制2021年應屆畢業生的,還須提供省級教育主管部門頒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還須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書(鑒定表),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批準存根復印件)、退役證明材料。
2021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鑒定表)或相關證明材料。
(4)屬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相關證明材料,或退役大學生士兵相關證明材料(參考第3條),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附件3)。
(5)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附件4)。
(6)報考0603099崗位的鎮(街道、園區)扶貧工作站人員,需提供當地鎮(街道、園區)扶貧工作站、財政所以及當地黨委政府的證明(附件5)。村(居、社區)扶貧專干人員需提供當地村(居、社區)、財政所以及當地黨委政府的證明(附件6)。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同時,按規定辦理專業測試繳費手續,費用一次性收取。
四、疫情防控
1.為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入圍資格復審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口罩、接受體溫檢測、出示綠色“安康碼”后方可進入規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2.考生必須保證所提供的證件、材料完全真實,否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第二章第五條第(二)款“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的規定,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3.考生須本人到場。凡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五、復審遞補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時間內依次等額遞補。
六、其他事項
本次事業單位有關招聘政策及考務、專業測試、體檢、考察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潁泉區人民政府網、潁泉區先鋒網查詢、查閱。
政策咨詢電話:0558-2617231(區人社局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股)
監督舉報電話:0558-2617653(區紀委駐區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附件:1.2021年潁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
2.2021年潁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3.2019、2020屆畢業生書面承諾
4.機關(事業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鎮(街道、園區)證明
6.村(居委會、社區)證明
潁泉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附件:附件6:村(居委會、社區)證明.docx [12.4 KB]
附件:附件5:鎮(街道、園區)證明.docx [12.8 KB]
附件:附件4:機關(事業單位)同意報考證明.docx [12.6 KB]
附件:附件3:2019、2020屆畢業生書面承諾.doc [17.0 KB]
附件:附件2:2021年潁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x [24.6 KB]
附件:附件1:2021年潁泉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成績.xlsx [145.6 KB]
文章來源:http://www.yingquan.gov.cn/content/detail/60ded45b886688dc1b8b4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