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蕪湖市灣沚區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專業測試公告
為切實做好2021年蕪湖市灣沚區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專業測試工作,根據蕪湖市教育局《2021年度蕪湖市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公告》精神,現就蕪湖市灣沚區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專業測試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一)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二)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專業測試對象的確定
(一)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對象為擬參加專業測試人員。分學段、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確定擬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公告已于4月22日在蕪湖市灣沚區人民政府網上發布),其中崗位招聘計劃數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則一并進入。擬參加專業測試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指定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同時提供招聘公告中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復印件等材料進行審驗。經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報考人員成績相同,并列進入),遞補公告于5月26日在蕪湖市灣沚區人民政府網上發布。
現場資格復審時間:2021年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地點:蕪湖市灣沚區教育局四樓會議室(蕪湖市灣沚區交通大樓四樓)。
現場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持筆試準考證和報名資格復審表(在安徽省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網下載http://jszp.ahzsks.cn/,打印時間:5月14日-5月27日),同時還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其中:
1.屬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的,還須提供2021屆就業協議或培養院校出具的該考生為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1年應屆畢業生證明材料;其中,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還須提供本人學生證原件,本人關于如期取得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2.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21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須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21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3.屬未落實工作單位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還須根據其身份,相應提供其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證明,以及本人關于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等材料。
4.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5.已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須提供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已進行教師資格認定但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資格證書編號。
6.國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定證書以及我國駐外使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二)資格復審合格繳納專業測試費80元/人。
(三)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對資格復審合格的入圍專業測試人員,現場發放專業測試通知書。
三、專業測試時間、地點
詳見專業測試通知書。
四、考場設置
設置若干個候考室、備考室和面試室。應聘人員先在候考室抽簽,再到備考室備考,最后到面試室參加測試。
五、專業測試內容和方法
(一)專業測試方式、內容。專業測試采取無生上課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展示相應教學素養、教學能力水平和儀表舉止等。評委根據評分標準(附后)對應聘人員的上課情況進行現場打分。
(二)備考和測試。應聘人員在候考室抽簽后按順序到備考室根據命題撰寫上課稿,準備時間為1小時,然后工作人員按規定引導應聘人員進入面試室進行上課(可以不脫稿),時間15分鐘。滿分100分。專業測試成績當場公布。
本次專業測試設定最低分數線60分,達不到最低分數線的應聘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相關要求
(一)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專業測試通知書進入專業測試考點,如有攜帶通訊工具、教材資料的,應主動上交,由工作人員保管。測試時,應聘人員只準報告抽簽序號,不得透露個人姓名、籍貫等個人信息。否則視為作弊,取消測試資格。
(二)應聘人員必須遵守考點紀律規定,服從工作人員管理,不得擾亂測試秩序,否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疫工作。應聘人員在參加現場資格復審時須提交本人簽名的承諾書(附件2)和近14日健康檔案(附件3)。承諾書與健康檔案請自行下載附件,打印填寫并本人簽名。
蕪湖市灣沚區紀檢監察機關對本次專業測試全程進行監督。本公告由蕪湖市灣沚區教育局、蕪湖市灣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3-8791006(區教育局組織人事股)
監督電話:0553-8811536(區紀委監察委派駐紀檢監察組辦公室)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附件
附件3.2021年蕪湖市灣沚區中小學新任教師招聘資格復審人員健康檔案.docx
蕪湖市灣沚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蕪湖市灣沚區教育局
2021年5月14日
文章來源:http://www.wanzhi.gov.cn/xwzx/gsgg/120279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