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縣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師〔2021〕8號)的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縣2021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范圍
在我縣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須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
(一)具有平南縣戶籍;
(二)持有平南縣有效期內居住證;
(三)持平南縣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且在有效期內,在我區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書的,在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四)駐我縣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二、認定條件
(一)申請人應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獲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申請人若為2021屆公費師范生或教育類研究生,應獲得《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且在有效期內;
2011年及以前入學的申請人因在學期間參軍入伍(學校保留學籍)等原因并于2021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類專業本(專)科畢業生可申請直接認定與其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學科任教資格。
(二)申請人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申請人應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需的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
(四)申請人應具備《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持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全日制中等師范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的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生可以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該部分畢業生所在學校學前教育專業必須對應在自治區教育廳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未備案的不予認定。
(五)申請人應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申請認定非語文學科教師資格者,申請時其戶籍、工作單位所在地在縣級人民政府駐地以外鄉鎮、村的,其普通話水平可以為三級甲等。
(六)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具有符合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我縣指定體檢醫院是平南縣人民醫院)。
三、申請人網上申報時間
2021年5月12日——6月28日。
四、認定流程
(一)網上申報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員在我縣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選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根據系統提示注冊用戶、完善個人信息并完成實名核驗后,如實、準確填報申請人信息,并按要求上傳《個人承諾書》和電子證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
申請人選擇認定機構和現場確認地點須根據實際從以下三項勾選,一是戶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填報駐地);三是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生和在讀專升本學生、在讀研究生)。
(二)現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請到平南縣教育局三樓310室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間:2021年6月24日——6月30日(工作日)。
現場確認時須提交的材料:
1.戶籍本(本人頁)或居住證、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
2.未獲取畢業證書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讀專升本學生和在讀研究生需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學申請直接認定的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蓋有學校公章的就讀學校當年的招生計劃、錄取名冊、課程設置及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鑒定等證明材料各1份;
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
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及無犯罪記錄證明。
3.學歷證書原件。申請人取得港澳臺學歷的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取得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全日制中等師范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的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專業畢業生還須提供學歷證書復印件。
學歷信息經“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電子信息比對無誤的,可不提交學歷證書原件。比對驗證不成功的(中等師范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除學歷證書原件外,還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可提前通過“學信網”申請)和學歷證書復印件,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普通話水平測試信息經“教師資格管理信息系統”顯示“已核驗”的,可不提交原件。
5.平南縣人民醫院出具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體檢表上的結論應明確填寫“合格”或“不合格”(體檢結論有效期1年),并加蓋體檢醫院公章。
6.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人員考試合格證明、2021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范生《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通過系統驗證,無需現場提交。
7.申請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證件相片1張,相片背面寫清楚姓名,相片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的電子證件照片同底版。
五、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
1.報名及體檢地點:平南縣人民醫院體檢中心。
2.體檢時間: 6月21日——6月25日。
3.注意事項: ①報名時提交1寸近期免冠相片一張(貼在體檢表上)。
②體檢費按有關物價規定由醫院收取。
③體檢時要求空腹。
六、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期間,參加現場確認的所有人員必須申領健康綠碼,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并持健康通行綠碼、佩戴口罩和測量體溫,驗證進入現場確認點。
七、其他事項
(一)符合我縣認定范圍的申請人請按照本通知要求,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申請、現場確認及體檢等事項,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具體的申請認定辦法請登錄貴港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gxgg.gov.cn/)查詢。
(三)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根據教師資格專家審查委員會的審查意見,在受理申請期限終止之日起30個法定工作日內作出資格認定的結論,取得教師資格人員領取教師資格證書時間及未盡事宜將在平南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pnxzf.gov.cn/)上發布,咨詢電話:0775-7861177。
2021年5月10日
文章來源:http://www.pnxzf.gov.cn/tzgg/t8829894.shtml